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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有哪些規定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的規定有: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有哪些規定

1、商標許可備案人必須是註冊商標的權利所有人或者是經註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許可人,被授權的許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單位。

2、商標許可備案合同的備案手續必須由商標許可人親自辦理。

3、僅僅通過一份合同就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提交《商標許可備案合同申請書》。

4、通過一份合同許可多個被許可人使用一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被許可人的數量提交《商標許可備案合同申請書》。

5、商標註冊人可以在許可合同中授權被許可人將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可以出具相應的授權書,授權被許可人將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被許可人再許可第三方使用註冊商標的,應提交其與原許可人簽訂的含有允許其許可第三方使用內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許可人出具相應的授權書。上述合同或授權書已在商標局備案的,許可人辦理新的再許可備案時,仍應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權書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影印件。屬於多重再許可的,許可人辦理再許可備案時,應提交該商標從第一次許可使用到本次許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權書原件或經公證的影印件。

6、檔商標轉讓申請書沒有經過商標局核准時,不能以受讓人的名義辦理商標許可備案合同申請,否則被予以無效。

7、對於不符合商標局要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後連同補正通知書一併通過郵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標局。

8、商標許可備案合同提前終止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該在雙方簽訂終止協議或法院做出終止決定之日起的3個月內,由商標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

9、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公告上,刊登的主要內容為:商標註冊號、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名義、許可使用商品、許可使用期限等。

10、商標許可備案合同的手續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會把有關的書件寄交給商標代理機構。

11、辦理商標許可備案合同變更時,必須要提交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檔案,否則不予辦理。

標籤: 許可 商標 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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