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補購票”如何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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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購票訂單的提交、兌現時間與網站運營時間一致,為每日的6:00至23:00。開車時間在0:00-5:59的,候補終止時間不晚於開車前兩天的19:00;開車時間在6:00-23:59的,候補終止時間不晚於開車前一天的19:00。
鐵路部門表示,在上述時間範圍內,旅客可在提交候補訂單時自主設定終止兌現時間,也可在提交候補訂單後隨時主動終止兌現。旅客主動終止或系統自動終止候補的,系統自動全額退還預付款。候補購票訂單的提交、成功或終止,鐵路部門均將通過簡訊、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方式向用戶推送,存在行程衝突的,一併在訊息中提醒旅客。
提示資訊:
1、兌現時,將根據乘客所候補列車的席位實際情況予以分配,多人出行時,可能分配到不同車廂,遇有臥代座時,將按座席予以分配。
2、兌現成功車票的退改簽規則按既有規則辦理,退票費按如下規則核收: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15天(不含)以上不收取退票費,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及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及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3、應退款項按支付時使用的線上支付工具相關規定,將在規定時間內按支付渠道原路返回。
4、兌現時實名制和行程衝突規則按既有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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