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金融理財

> 短期人身保險業務所指的保險期限為多少

短期人身保險業務所指的保險期限為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

短期人身保險業務所指的保險期限為多少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y6904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