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內保險人拒絕賠償的具體方式是 金融理財 關注:1.08W次 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內保險人拒絕賠償的具體方式是主張保險合同無效,但退還保險金。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標籤: 期內 保險人 賠償 抗辯 人壽保險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x2qz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