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運動會的具體流程 關於舉辦運動會的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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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豐富單位的文化生活、增進友誼、提高綜合素質、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增強凝聚力,擬在年底舉辦運動會。
2、運動會具體如下:活動領導: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主任助理。參加人員:本單位所有職工。比賽專案:乒乓球、藍球、田徑、跳高、跳遠、等。比賽時間:星期六。比賽地點:體育館。獎勵辦法:每個專案產生冠、亞、季軍各一名,分別獲1、2、3等獎參加此次活動的均獲得一份參與獎。建議:參與獎為100元獎金或或超市購物劵;1、2、3等獎除同樣獲得參與獎的100元獎金或或超市購物劵以外,另外再分別獲得100、125、150元獎金或或超市購物劵。開幕式:開幕式請領導致辭、領導宣佈開幕。宣傳報道:拍攝照片、以及在網站登載活動的報道。是否妥當,還請中心領導批示。閉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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