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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知識有哪些

關於法律知識有哪些

1、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法律和民法相關比較多,另外比較重要的就是工作中涉及的勞動法。

2、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3、公司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後,不能隨意開除員工,但是員工可以提前提出離職,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公司如果要解聘員工,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如果是非上述原因解除合同,公司必須提供賠償,賠償標準如下: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7、而女性員工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還享有三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保障。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1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標籤: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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