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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論證和引用論證的區別

道理論證和引用論證的區別

1、引用論證嚴格講是道理論證的一種,單純的道理論證因為論證的嚴謹性以及所用道理的出處問題,給人的信任感不足,而引用論證多借用名人語錄,普遍的公理,這些相比單純的道理論證更有說服力。

2、引用論證是道理論證的一種,也叫引證,即引用名人名言或名人的觀點等作為論據,引經據典地分析問題、說明道理的論證方法。引用的方法有兩種:一是明引,交代所引的話是誰說的,或交代其出處,一種是暗引,即不交代所引的話是誰說的或出處。 引用方法多變,十分靈活。

3、道理論證。運用講道理的方法,用經典著作中的精闢見解、古今中外名人名言及被人們公認的科學原理、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觀點。例如《談讀書》(人教版九上課文)第十段列舉“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演算使人思維精密,哲理使人思想深刻,倫理學使人有思想,邏輯修辭使人善辨”這六門科學知識的作用進行論證,歸納出“知識能塑造人的性格”的結論。列舉的內容豐富翔實,得出的論斷令人信服。由於道理論證所引用的材料都是被客觀實際所證實的科學結論,或是被人們所公認的道理,具有理論的權威性和思想的深刻性,因而具有不可辯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標籤: 引用 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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