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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版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按甲方現行的店鋪員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10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貪汙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自協議生效起正常履行滿______年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萬元,協議期滿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萬元整。因為任何原因協議未能達到上述時間甲方不作任何補賞。

第十五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合同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物件,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潔版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企業勞務派遣用工合同3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裝置、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洩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祕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企業祕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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