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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和離職的區別是什麼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是什麼

進入職場之後,很多東西需要去了解,例如辭職和離職,大家知道辭職和離職的區別是什麼嗎?與自己利益有什麼關係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辭職和離職的區別是什麼_勞動者辭職的方式有哪些,以供大家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目錄▼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

★勞動者辭職的方式★

★適合辭職說的理由★

★辭職不能說的理由★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

一、離職

離職,指的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

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與離崗有共同之處: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領導成員或中層幹部),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但又有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仍與原單位保持工作關係,但不佔單位的幹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個人角度

1、個人原因

2、不適應公司文化

3、薪酬待遇低

4、缺少發展空間

5、與上/下級關係不和

6、其他:諸如離家的距離、結婚、家人生病等等。

二、辭職

辭職即辭去職務,指的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辭職含義可以分為兩種:

1、辭去所擔任的職務向上級提出了辭職要求

2、辭去所擔任的職務,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中高階求職者辭職,都會選擇通過一覽職通車作為最有效的跳槽渠道。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由常委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常委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准。

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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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辭職的方式

關於員工辭職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種:

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勞動部《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3、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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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辭職說的理由

1、親戚在外地做生意,現在生意做得越來越好了,因為家中抽不出其他人員能去幫忙,所以親戚希望我可以過去幫忙打點生意。

2、家中父母年事已高,身體不好,平常生活不方便,出去買菜什麼的容易摔倒,這樣自己在外很不放心;還有,父母希望在有生之年,兒女能在身邊陪伴。

3、女朋友去了外地,女朋友和她的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去女朋友所在的城市工作,而且自己打算學門新技術,繼續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

4、上班的地點離家太遠,回家看望父母或孩子很不方便,同時,以前的工作不太符合自己的人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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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能說的理由

1、收入低沒勁幹

這樣的辭職理由會HR誤認為你很計較個人得失,沒有吃苦耐勞的精神,並且把個人利益看得重於理想抱負。在用人者的眼裡,這樣的人最多隻能臨時聘用,不可委以重任,更談不上合作。而且,你若僅僅為了追求高收入而跳槽,也會讓用人單位擔心如果有更高的收入,你會毫不猶豫地再次跳槽。這種觀念一旦形成思維定勢,你的身價將會大打折扣,即使你有卓越的才能也很難獲聘。

2、人際關係複雜

現代企業都很講究團隊精神。如果你對人際關係膽怯和逃避,可能會被HR認為在人際交往中缺乏協調能力。而協調能力不行是現代型人才的“硬傷”,這也將會直接妨礙你的從業取向。

3、工作壓力太大

現代企業講究快節奏、高效率。企業中人人都處於高強度的工作狀態之下,你不能適應高效工作的只能被淘汰。有的單位甚至在招聘啟事上就已直言相告,要求應聘者能在一定的壓力下完成工作。如果你在原單位不能適應有壓力的工作,新的用人單位同樣不會接受你,因為在現今形勢下,沒有哪個單位願意接收一個工作不緊不慢的閒人。

4、與上司合不來

人在社會就是要學會和各式各樣的人打交道,什麼樣的上司都有可能碰上。如果你挑剔上司,則說明你在工作上缺乏適應性,而且沒有擺正你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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