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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管理制度範文

敬老院管理制度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管理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管理制度,第三個可以描寫有哪些特別注意事項。

敬老院管理制度範文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預防火災事故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8、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的管理。

9、使用取暖裝置和燃氣灶具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10、電源線路、用電裝置應經常檢修。不得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二、 預防淹亡、預防觸電和雷擊事故

1、按規定安裝避雷設施,有專人管理,經常檢修。

2、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爐。

3、雷雨時,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杆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

4、嚴禁工作人員和供養老人到江、河、水庫、水塘、水渠等處游泳、洗澡、捕魚。

三、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1、嚴禁採購和食用發黴變質、汙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經化驗鑑定許可的野生植物,嚴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製做油葷食品應當燒熟煮透,製做涼拌食品應當嚴格消毒,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剩菜剩飯應當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細檢查,充分加熱。

3、食品儲藏處應當保持乾燥、陰涼、通風,防止黴爛變質,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應當加蓋加鎖,防止汙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四、 預防煤氣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氣灶前應當認真檢查和試燒;使用過程中應當經常檢查,發現漏氣,及時修理。

2、查鋪時應當認真檢查室內通風情況。

五、預防中暑事故

1、炎熱季節,敬老院應當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動安排,適當控制供養老人的活動量,儘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

2、暑期每天供應飲用水和適量淡鹽水。

3、室內注意通風。

六、 預防凍傷事故

1、在嚴寒季節來臨之前,應當準備禦寒的被裝和防凍藥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襪、手套的乾燥和清潔,注意手、腳、耳、鼻的保護。

七、 嚴防智殘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養老人走失。

1、為全體供養老人佩戴寫有照片、姓名和聯絡方式的卡片,以便供養老人走失後的查詢工作。

2、對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的老人有約束保護措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據本院實際,針對可能發生的其它事故採取相應措施。

八、預防偷盜事件發生

1、門衛、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竊。

2、院領導要做好院內全體人民的思想工作和採取一定措施,避免內部失竊現象的發生。

3、若發生失竊,要即時報警,根據損失情況,追究責任。

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十、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敬老院管理制度範文

 敬老院管理制度範文2

為保證養老院安全有序地進行,對養老院情況特殊性而採取的辦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1

每月分三旬,領導帶班值班,每班兩人,值班時間早七時到晚二十時,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領導具體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值班期間發生大的失誤或無故不到場者扣發當月工資,造成損失者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2

養老院實行全天24 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掌握老人飲食起居狀況,發現安全隱患時第一時間通知院長及時整改, 確保我養老院住院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發生大的失誤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處罰。

3

節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員隨時掌握養老院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

值班要求:

(一)、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員嚴禁脫崗或在崗時間內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值班員不得將與本院無關的人員帶入或留在養老院內。

(三)、值班人員應定時巡視檢查養老院內的重點區域,重點檢查物件要詳細檢視。 養老院的重點防範設施為: 居室、食堂、配電間、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並做好防範意外情況的準備。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五)、值班人員應恪守職責,遵守養老院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定時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發現異常情況,值

班人員應及時報告院長或相關責任人,立即處理。

(六)、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並填好記錄後,方能離崗。

敬老院管理制度範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敬老院是指由政府舉辦的,專門為城鄉特困供養物件提供集中供養的服務機構。

第二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是指由舉辦單位任命或與舉辦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含管理員、炊事員、護理員等,在職村幹部不得任敬老院工作人員)。

第三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所屬鄉鎮(街道)直接管理,縣民政局聯合所屬鄉鎮(街道)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監管。

第四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範,遵守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養老事業,有愛心,勤奮踏實,有吃苦耐勞精神。

(三)愛崗敬業,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怕髒、不怕苦累。

(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愛護和悉心照料服務物件。

(五)遵守職業道德和傳統美德,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和綜合服務能力。

(六)服從領導,顧全大局,身心健康。

(七)愛護公共財物,公私分明。

(八)講究個人衛生,儀表端莊,著裝得體、整潔。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本鄉鎮(街道)公開招聘,具體招聘方案由鄉鎮(街道)制定。

第六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由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後,報縣民政局備案。

第七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按照實際集中供養物件的10:1比例配備,護理員按實際供養半失能物件人數的6:1及全失能物件人數的3:1比例聘用。

第八條 聘用條件

(一)年齡。原管理人員(女50週歲以內,男55週歲以內),新聘用人員必須在30-50週歲內(大專文化以上或取得社會工作資格證者可適當放寬)。

(二)文化程度。聘用副院長必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護理員、炊事員等必須具有國中以上文化;

(三)身體心理健康,無任何傳染病及精神疾病史;

(四)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的其它情形。

第九條 招聘程式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資訊;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面試、考察或其它形式;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三章 聘用合同

第十條鄉鎮(街道)必須與所屬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新聘工作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1年,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的,可簽訂5年以內的聘用合同。

第十一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簽訂聘用合同至退休的,如能勝任工作且無重大過失,無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所屬鄉鎮應當予以考慮。

第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鄉鎮(街道)按程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敬老院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二)敬老院工作人員年度考評不稱職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評不稱職的;

(三)違反敬老院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

(四)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後果者;

(五)在本職崗位上出現責任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

(六)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

(七)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

(八)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

第十三條 工作人員本人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由本人提前30日向敬老院提出書面申請。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所在鄉鎮(街道)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四章 考評和培訓

第十六條 縣民政局會同鄉鎮(街道)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評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物件的意見,並以《永興縣敬老院績效評定(星級建立)實施細則》和永興縣敬老院院長、護理人員、炊事員工作績效考評細則為主要依據。(詳見附件1、2、3)。

第十七條 考評分為季度考評、年度考評和聘期考評。

年度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檔次。

第十八條 考評結果作為調整敬老院工作人員崗位、績效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十九條 鄉鎮(街道)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條 培訓經費可從日常執行管理經費中列支。

第五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二十一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基礎工資根據平時考評情況及工作履職,原則上按季發放,績效工資根據年終工作績效考核等次一次性發放。

第二十二條 縣民政、財政部門負責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由鄉鎮(街道)造表審批,民政彙總報財政,通過銀行直接發放。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參照我縣的村幹部相關標準執行。

第六章 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當年績效評定(星級建立)按綜合得分情況評定為三類(三個星級),即一類(三星級)敬老院佔總數的30%,二類(二星級)敬老院佔總數的40%,三類(一星級)敬老院佔總的30%。一類(三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增加50%發放;並評出3名作為優秀工作人員,分別獎勵600元;二類(二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按足額發放,並評出1名作為優秀工作人員,獎勵600元;三類(一星級)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只按50%發放。獎勵資金從敬老院執行經費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 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七條 處分分為警告、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第二十八條 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

第二十九條 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所屬鄉鎮(街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對敬老院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所屬鄉鎮(街道)的工作人員在敬老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8年7 月 1日起施行。具體事宜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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