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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生平

李夢陽生平

李夢陽(1472-1530),字獻吉,號空同,漢族,慶陽府安化縣(今甘肅省慶城縣)人,遷居開封,工書法,得顏真卿筆法,精於古文詞,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強調復古,《自書詩》師法顏真卿,結體方整嚴謹,不拘泥規矩法度,學卷氣濃厚。明代中期文學家,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

李夢陽創作的樂府和古詩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現實意義的作品,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朝飲馬送陳子出塞》揭露了明朝軍隊的腐敗:"萬里黃塵哭震天,城門晝閉無人戰";還描寫了勞動人民的悲慘處境:"今年下令修築邊,丁夫半死長城前。"筆力頗為蒼勁沉重。《君馬黃》刻畫宦官的驕橫,也栩栩如生。坐車的宦官由於"前徑狹以斜,曲捲不容車",竟然下令拆房毀屋,於是"大兵拆屋樑,中兵搖楣櫨,小兵無所為,張勢罵蠻奴",暴露了封建統治集團的罪惡。《空城雀》通過對群雀啄麥、坐享其成的描繪,表示了對既無利彈、又蔑網羅的貧苦"翁嫗"的同情,很有深意。《玄明宮行》鋪敘了宦官住地的盛衰,抨擊了他們的窮奢極欲,更嘲諷了這些傢伙頃刻煙消雲滅的可悲下場。

李夢陽的樂府、歌行在藝術上有相當成就。他善於結構、章法,如《林良畫兩角鷹歌》從畫說到獵、從獵生髮議論,後畫獵雙收,很見功力。但時有雕鑿之痕,並未臻於自然流轉的神境。另有部分樂府模擬嚴重,不足取。除樂府、歌行之外,李夢陽的七律也有特色。他專宗杜甫,七律多氣象闊大之辭。如《臺寺夏日》對臺寺的描繪,很有磅礴飛動的氣勢,並蘊藏著鑑古知今的情思。他創作七律,也能注意開闔變化。王維禎認為:"七言律自杜甫以後,善用頓挫倒插之法,惟夢陽一人。"但也應看到,李夢陽的七律並非全是雄渾健拔之作,還有少數興象飄逸、風味盎然的詩篇。如《舟次》"貪數岸花杯不記,已衝風雨□猶牽",《春暮》"荷因有暑先擎蓋,柳為無寒漸脫綿",用詞精警而自然,情趣橫生而不落俗套,另具一種風致。著有《空同集》66卷。

早年經歷

明成化八年十二月七日(1473年1月5日),李夢陽出生於甘肅慶陽,自幼家貧,10歲時舉家隨父還歸故里,故《登科錄》直書李夢陽為河南扶溝人。父時任封丘周王府教授,頗受溫和王信賴,李夢陽也深得器重,“入飽出嬉”,學業長進。

得罪權貴

弘治六年(1493),李夢陽登癸丑科鄉試解元,弘治七年(1494)登甲寅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時,即對當時外戚建昌侯侯張延齡怙寵橫甚,人莫敢問的囂張氣焰深惡痛絕。他不畏權勢,直言上書,寫了有名的《應詔指陳疏》,直陳時弊的“二病、三害、六漸”,大膽地揭發了壽寧侯“招納無賴,網利賊民、奪人田土,拆人房屋,虜人子女,要截商貨,佔種鹽課,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等罪行,因此引來殺身之禍。壽寧侯懷著對他的刻骨仇恨,於帝前對其百般陷害,將其解職問罪,嚴刑拷打,諸貴戚亦並急欲殺害李夢陽而後快,後因皇帝不許,李夢陽才得官復原職。

幾經沉浮

弘治十八年(1505),李夢陽進郎中,時明武宗(即正德皇帝)初立,宦官劉瑾等“八虎”使皇帝萬機漸廢,諸大臣上書皆不能上達,他又毅然為戶部尚書韓文寫疏揭發劉瑾,幾成殺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劉瑾假傳旨貶李夢陽為山西布政司經歷(掌管出納檔案),並勒令其退職回家,後劉瑾又羅織罪名,使李夢陽入獄。多虧康海力求,才使李夢陽免死。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李夢陽被平反,官復原職,升為江西按司提學副使。後又因其得罪人太多,最後以李夢陽“欺壓同列、挾制上官”之罪讓其居家住閒。

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謀反被誅,原銜恨之人趁機揭發李夢陽是其同黨,又將李夢陽逮捕入獄。多虧大學士楊廷和、刑部尚書林俊等人上書力陳李夢陽無罪,才使他得以獲釋。

終不復仕

嘉靖帝即位後,諸大臣雖對李夢陽相繼屢薦,終因幾十年風雨的世宦生涯,使李夢陽看透了世間之險惡,竟不為官。他治園池,招賓客,飲酒著述,名馳海內。嘉靖八年十二月三十日(1530年1月28日),李夢陽卒,時年五十八歲。隆慶初年,諡景文。 李夢陽,字獻吉,號空同子,明朝文學家。祖籍河南扶溝,慶陽(今屬甘肅)人。身為明朝文“前七子”之一,與何景明並稱文壇領袖。曾祖父贅於王氏,父恢復李姓。弘治六年(1493)舉陝西鄉試第一,次年中進士。因連喪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戶部主事,後遷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彈劾“勢如翼虎”的張鶴齡,被囚於錦衣獄,不久宥出,罰俸三個月。出獄後,途遇張鶴齡,李夢陽揚馬鞭打落其兩齒,可見他嫉惡如仇的強硬態度。郭卓茂稱李夢陽為:“有明一代中國文壇上膽大包天的詩人”。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書韓文寫彈劾劉瑾奏章,被謫山西布政司經歷,不久又因他事下獄,賴康海說情得釋。劉瑾敗,復起任原官,遷江西提學副使。後因替朱宸濠寫《陽春書院記》而削籍。 李夢陽鑑於當時臺閣體詩文存在“緩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決心倡導復古以救其痿痺,確有一定進步作用。他認為“宋人主理不主調,於是唐調亦亡”(《缶音序》);同時也鄙棄中晚唐詩,認為“至元、 白、 韓、孟、皮、陸之徒為詩,始連聯鬥押,累累數千百言不相下,此何異於入市攫金、登場角戲也”(《與徐氏論文書》)。主張古詩學魏晉,近體學盛唐。他的主張影響甚大。《明史·文苑傳》說他與何景明“倡導復古,文自西京、詩自中唐而下,一切吐棄。操觚談藝之士,翁然宗之”。然而,李夢陽過於強調格調、法式,未能很好地從復古中求創新。尤其在他與何景明的辯論中,意氣用事,論點更趨偏激,導致刻意古節、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襲剽剝的道路,反而扼殺詩歌創作的生機。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詩集自序》裡,承認“真詩乃在民間”,而自己的詩是情寡詞工,並非真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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