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動遷房屋補償標準的專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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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動遷房屋補償標準的專案有哪些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
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
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
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二、拆遷補償評估依據有哪些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
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
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3、重置價
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物件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三、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房屋徵收中最常見的補償方式,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被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貨幣的形式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價值給予補償的方式。被徵收房屋價值,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支付的補償款可以等於或高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但不得低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
(2)產權調換
所謂產權調換,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用自己購買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權補償給被徵收人,並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與用於產權補償的價值進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徵收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價值均由相應的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產權調換方式通常是由於被徵收人無其他住房或者不願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選擇搬至徵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幾年由於房屋價格持續上漲,而徵收人提供的房屋價格相對適中,導致被徵收人更樂於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
(3)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
在徵收補償中,對被徵收房屋一部分實行貨幣補償,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即是貨幣補償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這種補償方式,在法律實務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實行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面積的建築面積與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很難正好相等;即使相當,也可能在結構上不相同,需要進行價格結算。因此,這是就需要通過貨幣補償的形式,對產權調換補償不足部分加以補償。
房屋拆遷是會涉及到一筆補償費,這筆補償的費用是由不同的專案組成,除了有房屋價值的補償外,還有因房屋拆遷不能馬上得到及時安置的過渡費用,不同的專案所存在的補償金額就會完全不同,其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被拆遷方的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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