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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親人借款應該誰出?

離婚後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雙方共同償還,屬於個人債務的,由其個人財產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丈夫欠債妻子的銀行卡會被凍結嗎?

丈夫欠債妻子的銀行卡是否會被凍結,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該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的銀行卡會被凍結;

2、如果丈夫所欠的債,是為個人不合理開支而用的,或者可以證明該債務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則應當由丈夫個人償還,不會凍結妻子的銀行卡。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老公欠債50萬我該不該離婚

第一、離婚無法逃避債務,以下是判斷債務的歸屬方式: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二,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法律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離婚後親人借款應該誰出?

標籤: 親人 借款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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