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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借款離婚時應否償還

夫妻之間借款離婚時應否償還

夫妻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離婚時,是應作為共有財產分劈,還是屬於個人財產?日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在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中,以夫妻雙方事前有約定為由,判決合同有效。

一、起訴離婚需要先分居嗎

起訴離婚是不需要先分居的。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准予離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考慮的是夫妻之間的感情,跟是否分居沒有太大關係,只要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人民法院就讓夫妻雙方離婚,為雙方出具離婚判決書。

二、夫妻之間是否可以成立債權債務關係

我國法律並不禁止夫妻雙方相互之間作為借款合同或者民間借貸的主體,所以夫妻之間可以成立債權債務關係。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三、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的典型問題都有哪些

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的典型問題都有:

1、夫妻之間贈與房產是否也需要辦理過戶手續,沒過戶的能否撤銷贈與;

2、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夫妻雙方的住房是按揭房屋,離婚時應當如何進行分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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