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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結論怎麼寫

1. 審計結論中是什麼

審計結論是指審計機構在審計檔案(包括審計報告、審計建議書、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中提出的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的審計建議和審計意見或決定。

審計的結論怎麼寫

要求: (一)語言要準確 能否運用準確的語言把審計查清的大量問題表達出來,是能否寫好審計結論和決定的關鍵。因此,審計結論和決定的執筆人,不僅要佔有確鑿的、充分的材料,而且要尊重客觀事實。

(二)要善於綜合、歸納 審計人員在審計一個單位或專案的過程中,獲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這些材料需要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精工細作,理出頭緒,形成文章。

對於文字的推敲、潤色,也要在這個階段完成,使其成為寫作審計結論和決定的構件。但有的撰稿人卻不肯或不善於在這方面下苦功夫,對手頭上的材料,不進行綜合、分析、歸納、提煉。

起草審計結論和決定時,提起筆來就寫,形成的草稿,只是材料堆積。這些弊病是必須改正的。

(三)立論要明,論證、論據要精 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主要論點和各個分論點,構成了文章的框架。因此,在通篇審計結論和決定中,都要先亮明論點,然後再用審計事例從各個角度說明論點。

劇場每演一齣戲,唱一曲歌,先由報幕員告訴觀眾。寫審計結論和決定也是這樣,作者要像竹筒倒豆,先把論點直截了當地闡明,然後加以論述。

但有的審計人員起草審計結論和決定時,把論證、論據寫在先,把論點(結論)寫在後,顛倒過來。叫人看了像讀小說一樣,把通篇文章讀完,才能回味出作者要論述的觀點來。

論據、論證是說明論點的。因此,所列舉的事例只要扣題,足以說明論點就行了。

舉一個例子說明論點,就不要舉兩個,同時,切忌例子雷同。 有的執筆人喜歡講行話。

例如把“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失”,寫成“兩待”,不加註釋,外行根本看不懂。 (四)定性問題要用政策、法規闡明 審計機關要依法審計,只有以法律為準繩,才能衡量案件的錯誤性質,做到定性準確。

當前,形成的大量審計結論和決定,很多不是原原本本地引用法規的條、款及正文,這是影響審計結論和決定質量的大問題,應當糾正。 (五)措詞要嚴謹 因為審計結論和決定是發給被審計單位執行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故用詞必須嚴謹,絕不能用“大概”、“大約”、“可能”、“左右”等模稜兩可的詞。 (六)文稿要反覆修改 審計結論和決定寫成後,不能匆匆向領導上交卷,還需進一步理思緒、調結構、校詞句,使文氣通達,邏輯合理,準確無誤。

這樣,形成的審計結論和決定,一般地說是經得住實踐檢驗的。

2. 如何在審計報告後做結論

------在“審計查出的問題及處理處罰意見”段,一般是以小標題簡明問題性,然後詳細敘述審計事實,然後引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定性,即不符合哪文哪條或何規定。然後根據何法何規進行相關處理處罰。

你說的審計結論,應該是說“審計評價”段如何寫。在沒什麼大的問題但也不是完全沒問題的情況下,一般做法是:審計認為,該企業或單位某期間財務內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合法,但也存在財務內控制度某方面的缺陷或某方面的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財務收支上存在某些問題(羅列部分審計查出的問題)等,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你可以根據問題嚴重程度,調整用詞。

如果沒發現什麼大的問題,直接就是財務內控制度健全、有效,財務收支真實合法。

如果內控問題較多,可以說,未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或財務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

如果有嚴重的財務核算上的問題,可以說,財務收支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或單位的實際情況。

如果有嚴重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可以說,財務收支存在較為嚴重或嚴重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

3. 審計結論中是什麼

審計結論是指審計機構在審計檔案(包括審計報告、審計建議書、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中提出的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的審計建議和審計意見或決定。

要求:

(一)語言要準確

能否運用準確的語言把審計查清的大量問題表達出來,是能否寫好審計結論和決定的關鍵。因此,審計結論和決定的執筆人,不僅要佔有確鑿的、充分的材料,而且要尊重客觀事實。

(二)要善於綜合、歸納

審計人員在審計一個單位或專案的過程中,獲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這些材料需要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精工細作,理出頭緒,形成文章。對於文字的推敲、潤色,也要在這個階段完成,使其成為寫作審計結論和決定的構件。但有的撰稿人卻不肯或不善於在這方面下苦功夫,對手頭上的材料,不進行綜合、分析、歸納、提煉。起草審計結論和決定時,提起筆來就寫,形成的草稿,只是材料堆積。這些弊病是必須改正的。

(三)立論要明,論證、論據要精

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主要論點和各個分論點,構成了文章的框架。因此,在通篇審計結論和決定中,都要先亮明論點,然後再用審計事例從各個角度說明論點。劇場每演一齣戲,唱一曲歌,先由報幕員告訴觀眾。寫審計結論和決定也是這樣,作者要像竹筒倒豆,先把論點直截了當地闡明,然後加以論述。但有的審計人員起草審計結論和決定時,把論證、論據寫在先,把論點(結論)寫在後,顛倒過來。叫人看了像讀小說一樣,把通篇文章讀完,才能回味出作者要論述的觀點來。

論據、論證是說明論點的。因此,所列舉的事例只要扣題,足以說明論點就行了。舉一個例子說明論點,就不要舉兩個,同時,切忌例子雷同。

有的執筆人喜歡講行話。例如把“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失”,寫成“兩待”,不加註釋,外行根本看不懂。

(四)定性問題要用政策、法規闡明

審計機關要依法審計,只有以法律為準繩,才能衡量案件的錯誤性質,做到定性準確。當前,形成的大量審計結論和決定,很多不是原原本本地引用法規的條、款及正文,這是影響審計結論和決定質量的大問題,應當糾正。

(五)措詞要嚴謹

因為審計結論和決定是發給被審計單位執行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故用詞必須嚴謹,絕不能用“大概”、“大約”、“可能”、“左右”等模稜兩可的詞。

(六)文稿要反覆修改

審計結論和決定寫成後,不能匆匆向領導上交卷,還需進一步理思緒、調結構、校詞句,使文氣通達,邏輯合理,準確無誤。這樣,形成的審計結論和決定,一般地說是經得住實踐檢驗的。

4. 如何在審計報告後做結論

------在“審計查出的問題及處理處罰意見”段,一般是以小標題簡明問題性,然後詳細敘述審計事實,然後引相關法律2113法規予以定性,即不符合哪文哪條或何規定。

然後根據何法何規進行相關處理處罰。 你說的審計結論,應該是說“審計評價”段如何寫。

在沒什麼大的問題但也不是完全沒問題的5261情況下,一般做法是:審計認為,該企業或單位某期間財務內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合法,但也存在財務內控制度某方面的缺陷或某方面的內控制度未得4102到有效執行,財務收支上存在某些問題(羅列部分審計查出的問題)等,需1653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你可以根據問題嚴重程度,調整用詞。

如果沒發現什麼大的問題,直接就是財務內控制度健全、有效,財務收支真實合法。 如果內控問題較多,可以說,未建立完善回的財務內控制度,或財務內控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 如果有嚴重的財務核算上的問題,可以說,財務收支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或單位的實際答情況。

如果有嚴重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可以說,財務收支存在較為嚴重或嚴重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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