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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進行分割

1、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進行分割。2、宅基地使用權是一個獨立完整的權利,不可以進行分割,只要當事人是農村的村民,就可以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即使對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進行分割,每個人都可以獨立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並不是將一個宅基地使用權分割開來。3、問: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嗎?答: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無法進行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只能隨著宅基地上面的住宅和附屬設施進行轉讓,農村村民將住宅和附屬設施轉讓給他人的,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受讓人應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分割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1、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進行分割。2、宅基地使用權是一個獨立完整的權利,不可以進行分割,只要當事人是農村的村民,就可以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即使對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進行分割,每個人都可以獨立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並不是將一個宅基地使用權分割開來。

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進行買賣

宅基地使用權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是不能買賣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割嗎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據此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而非個人所有,夫妻雙方對宅基地只能享有使用權,而不享有所有權,故在夫妻離婚時,宅基地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同時《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此處的訴訟是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由此,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宅基地使用權歸屬發生分歧的,屬於土地使用權爭議,應當由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理,而不屬於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案件的審理範圍,故離婚雙方無權請求審理離婚糾紛的人民法院劃分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買賣嗎

宅基地使用權在不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可以買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並不禁止農村村民住房的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可以轉讓的,而“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法律是允許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併轉讓,只是禁止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該內容由 崔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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