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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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量刑參考標準及處罰如下:
一、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至20萬元罰款的情形有:
1、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千元以上的。
二、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金的情形有:
1、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
2、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
3、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情形有:
1、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
2、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
3、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四、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有:
1、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的;
2、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
3、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五、單位犯上述罪的參考上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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