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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的區別?

協議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的區別?

律師解答:

合同的簽訂日期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籤訂合同的時間,一般合同生效的時間與成立的時間一致,但在附條件的合同中,合同的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約定的條件滿足的日期。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則進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實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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