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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寫錯了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寫錯了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對勞動合同內容影響不大的情況下,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擬定的,即使合同簽訂日期錯誤在勞動合同期內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協商並達成一致的協議,在得到雙方一致認可的情況下,並且不違反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是受到法律支援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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