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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申請書如何寫 土地糾紛簡要怎麼寫

1.土地糾紛申請書如何寫

申請人:_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指戶主)農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時使用) 申請人戶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職業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非戶主作代表人時,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託) 或: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職業,家庭住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以個人名義申請時使用) 申請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手機)_________。(群體糾紛案件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並獲得其他申請人特別授權,最多不超過3人) 被申請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職業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訴個人時使用。訴農戶時,參見申請人戶格式) 被申請人單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_________和職務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視其行為時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發包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職業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絡電話(手機)_________。(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係時使用。第三人為農戶的,參見申請人戶格式) 或:第三人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________和職務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一、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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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二、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係、與本案的利害關係等要講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複再提。) 此致 ________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

2.土地糾紛訴狀怎麼寫

土地租賃民事起訴狀

原告:

XXX,男,漢族,1966年1月2日生,住址:XXXXXXXXXX

電話:

原告:XXX,男,漢族,1965年1月2日生,住址:XXXXXXXXXX。

被告:XXX,男,漢族,住址:XXXXXXXXXX。

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確認二原告XXX與被告XXXX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2.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14年1月1日,在我們沒有參與的情況下,我們的父親自作主張把屬於我們父子三人共同承包的耕地租賃給被告,與被告簽訂土地租賃合同。該土地租賃合同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也違反了法律規定。

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特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確認我們父親與被告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無效。

此致

XXXX

人民法院

原告:

XXX

3.土地糾紛訴訟書怎麼寫

民事起訴狀(格式)

原 告: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 號.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借款18000元用於週轉,

寫下借條並約定6個月後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

到期後,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楊某

2006年3月5日

4.土地糾紛申請書如何寫

土地糾紛申請書的格式:關於土地糾紛申請此有**市**縣**鄉(鎮)**村居民***與**市**縣**鄉(鎮)**村居民**,因***(糾紛緣由)發生土地糾紛,請求仲裁。

申請人:日期:簡單申請就這樣寫,拿到辦事視窗領取表格,把相關內容填上就可以了。擴充套件資料土地糾紛處理的原則(一)一般土地糾紛案件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調處。

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式解決。未經行政調處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屬物,不得影響生產和在有爭議的土地上興建建築物和變更附著物。(三)歷史上已經達成有協議、協定,或已制定有鄉規民約的,而這些協議、協定鄉規民約並不違背國家法律、法令和黨的政策的,予以維護,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作具體分析。通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區別黨在各個階段的方針、政策,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切忌用簡單、武斷、一概而論等解決辦法。(五)對過去因無償佔有或平調而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規定,保護原社隊或個人的應有權益。

(六)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爭議未解決前,如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維持現狀時,土地管理機關有權指定臨時使用單位使用,以保護爭議的土地,爭議雙方均須服從,不得藉故破壞土地及其附屬物,不得煽動群眾鬧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強行佔地。(七)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參照歷史變遷情況和現實使用情況,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決。

(八)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國家、集體的土地所有權,維護單位或公民個人的合法使用權。(九)處理土地糾紛涉及各有關部門的,應同有關部門共同協商,正確處理好部門之間的關係,進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土地糾紛。

5.土地糾紛處理決定書該怎麼寫

你好,土地糾紛處理決定書該怎麼寫,你可以參考下文範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土地糾紛處理決定書 申請人:xx區xx鎮xx村委會xx村民小組。被申請人:xx區xx鎮xx村委會xx村民小組。

第三人:xx區xx鎮xx村委會xx村民小組41隊。申請人稱:xx嶺土地緊鄰申請人村莊,土地改革時就分給了申請人村民,申請人村一直耕種至今,從來沒有與任何單位發生過權屬爭議。

xx土地,由於1963年原環市公社辦果場,無償佔用了xx大隊(現xx村委會)壹仟多畝壩地,從而導致xx大隊各生產隊無地種花生榨油吃和種菜吃,村民意見很大。為解決村民吃油吃菜問題,環市公社號召村民開荒種植。

1965年,申請人和其他村民小組一樣,在村旁的xx開荒約60多畝土地進行種植,種植了花生、西瓜和菜等農作物。自開荒種植到現在,申請人村民耕種xx土地已四十多年,從來沒有任何人或任何單位提出任何異議。

綜上,xx嶺、xx土地權屬應歸申請人所有,懇請政府依法公正裁決。被申請人稱:xx嶺、xx土地,解放後就是分給被申請人村民鍾xx,地上全部都是松樹。

鍾xx死後,由於鍾xx同年賤苟沒有山,就把這些地給他砍松枝做柴燒。在1984年左右,申請人把xx嶺、xx地上的松樹逐步砍掉,開荒進行種植。

xx子土地,土改時,山腳的地是分給申請人村民的,山頭是分給第三人xx村的。1974年左右,為方便生產,被申請人與第三人通過協商,被申請人用石叫背至xx山頭交換了第三人xx村的xx子等山頭,並一直管理使用。

綜上,xx嶺、xx、xx子土地權屬應屬被申請人所有,懇請政府依法公正裁決。第三人:xx子、xx土地,土地改革時,是分給了第三人村民何xx、何xx的。

1974年左右,為方便生產生活,第三人隊長何xx與被申請人隊長何xx口頭協商交換土地管理。隨後,第三人就只是用土改時分給何xx、何xx的xx子眾墳山頭至xx子小族墳山頭交換被申請人的xx背一小片、下窯頭路下一小片、圓墩嶺等山頭,並沒有把xx子山頭交換出去。

xx土地(爭議示意圖②),大約在60年代後期,國家號召大量開荒,xx村就在xx土地上砍樹開荒耕種,現xx村也還承認這片土地權屬是屬於第三人的。綜上,xx子、xx土地權屬應歸第三人享有,懇請政府依法公正裁決。

經查:爭議土地xx嶺位於申請人xx村民小組村舍附近,東於小路,南至小路和田,西至申請人村舍,北至舊圳,面積約30畝(詳見爭議示意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對該土地存在權屬爭議。土地改革時,因為鍾xx(花名)是僱農,土改工作組將xx嶺土地分給鍾xx管理使用。

由於種xx從廣州四會到xx大隊後,吃住都在申請人村民何神保(花名賤苟)家中,為了表示感謝,遂把分給自己的xx嶺土地送給何神保管理。後來,鍾xx在被申請人村分得地主房屋,遂從何神保家中搬到被申請人村莊居住。

申請人村民何神保接受xx嶺土地後,一直在進行積極耕種管理,80年代左右,何神保之子何來養曾經向申請人集體批砍過xx嶺土地上的松樹出售。在發生權屬爭議之前,xx嶺土地一直是申請人村民在開荒種植,部分土地上申請人村民種植了竹木。

爭議土地xx位於申請人山嶺山腳,東至魚塘,南至小路,西至水圳,北至xx子山頭,面積約50畝。(詳見爭議示意圖①、②),申請人、被申請人與第三人對該地存在權屬爭議。

1963年,原環市公社辦果場,佔用了xx大隊(現xx村民委員會)山蕉壩一千多畝壩地,導致xx大隊下屬村民無地種植花生榨油吃,村民意見很大。1964年,環市公社無力解決xx大隊村民吃油問題,遂號召xx大隊各生產隊進行開荒種植,以解決村民吃油吃菜問題。

1965年左右,申請人集體在xx開荒約50畝土地進行種植,種植了西瓜、花生等作物。家庭聯產承包制實施後,申請人遂將xx開荒地分給申請人每家每戶進行種植。

從開荒種植到現在四十多年來,沒有發生任何權屬爭議。爭議土地xx子位於xx土地西北面,東至嶺腳,南至xx開荒地,西至嶺腳,北至嶺腳,面積約30畝。

(詳見爭議示意圖③),被申請人與第三人對該地存在權屬爭議。土地改革時,該土地分給了第三人村民何xx,何xx管理。

1974年左右,xx大隊各生產隊興辦瓦廠,需要很多松枝作燃料,為方便生產生活,被申請人隊長何xx和第三人隊長何xx協商對換山頭。經協商,第三人用xx子眾墳山至xx子小族墳山地交換了被申請人xx背一小片,下窯頭路下一小片和圓墩嶺等山地,並沒有把xx子山地同被申請人進行交換。

以上土地因武廣快速鐵路徵地,涉及到部分土地補償費分配問題,三方遂發生權屬爭議。本府認為:[1995]國土[籍]字第26號《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規定:“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該村農民集體實際使用的本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確定所有權。”

爭議土地xx嶺土地,自鍾xx贈送給何神保後,一直都是申請人村民在進行管理種植,在武廣快速鐵路徵用土地之前,並沒有發生任何權屬爭議。根據上述條文規定,xx嶺土地權屬應該歸實際使用土地的申請人集體所有,因此,對申請人的xx嶺土地的權屬主張,本府予以支援。

相反,由於鍾xx在被申請人村中分得地主住房之前,就已將xx嶺土地贈送給了第三人村民何神保,故xx嶺土地權屬在經過鍾xx處分後,就已經演變成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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