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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主要包括住院醫療費用、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具體來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用藥範圍、診療專案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不過,具體的報銷範圍和比例因地區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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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法律分析:城鄉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在一級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的門(急)診醫療費用。

2、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3、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4、符合城鄉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5、建立家庭病床發生的費用。

6、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傷殘、死亡補助。

7、正常生產或者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生育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2021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報銷範圍》

一、學生、兒童(18萬元以下)

1、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70週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

1、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1、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基本藥物醫保報銷比例

1、一級醫院報銷

一級醫院基本藥物報銷比例為20%;

未實施基本藥物報銷比例為40%

2、二級醫院報銷

基本藥物按42%報銷。

3、醫院報銷

基本藥物按55%報銷。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有門診醫療費用報銷、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慢性病醫療費用報銷、大病保險金報銷。

1、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門診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等。但是,一些特殊醫療服務專案(如美容、性功能障礙治療等)不在報銷範圍內。

2、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報銷住院醫療費用,包括床位費、護理費、藥品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等。但是,一些特殊醫療服務專案(如美容、性功能障礙治療等)不在報銷範圍內。

3、慢性病醫療費用報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報銷慢性病的醫療費用,包括長期服藥、定期檢查等費用。但是,一些特殊的治療專案(如生物製劑治療等)不在報銷範圍內。

4、大病保險金報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可以獲得大病保險金的報銷。大病保險金是指標對某些高發、高危疾病,由設立的特別救助基金,用於幫助患者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

醫保特色:

1、大病保險:針對某些高發、高危疾病,設立特別救助基金,用於幫助患者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

2、門診慢性病管理:通過建立門診慢性病管理系統,對患有慢性病的患者進行長期管理和跟蹤服務,提高治療效果和生活質量。

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通過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現基層醫療服務的全面覆蓋,為參保人提供更加便捷和優質的醫療服務。

4、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通過建立跨地區醫保結算機制,實現參保人在異地就醫時的直接結算,避免了重複報銷和經濟損失。

5、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通過改革醫保支付方式,逐步推廣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新型支付方式,促進醫療服務質量提升和醫保費用控制。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鄉醫療保險報銷範圍:1、在一級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的門(急)診醫療費用。2、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3、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4、符合城鄉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5、建立家庭病床發生的費用。6、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及傷殘、死亡補助。7、正常生產或者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生育醫療費用。

報銷標準

1、住院醫療待遇: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85%,由門診統籌簽約醫療機構村衛生室上轉到醫療機構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其他一級醫院(縣二院、縣婦幼保健院)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報銷比例為70%,醫院(濱醫附院、濱州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市三院等)報銷比例為55%。

2、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在一個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元,參保人在本年度內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9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直接為50%;取消二次補償制度的麻煩。

3、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病種有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臟器官移植、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類風溼病(活動期)、肺源性心臟病(出現右心室衰竭)、腦出血(包括腦梗塞)恢復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現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氣腫、結核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疾病、癲癇、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助。一個年度內,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為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符合範圍內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最高補助比例不超過50%。

4、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65%的補償,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2021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報銷範圍》一、學生、兒童(18萬元以下);二、70週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根據相關的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主要包括三大類:用藥範圍、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一、用藥範圍

是指、省、地市等各級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內城鎮居民就醫用藥可報銷範圍以及藥品收費標準,超過相關範圍或收費標準的用藥不予報銷。

二、診療專案

是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時,臨床診療、檢查等由物價部門制定收費標準的報銷範圍。

三、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根據相關的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主要包括三大類:用藥範圍、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一、用藥範圍

是指、省、地市等各級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內城鎮居民就醫用藥可報銷範圍以及藥品收費標準,超過相關範圍或收費標準的用藥不予報銷。

二、診療專案

是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時,臨床診療、檢查等由物價部門制定收費標準的報銷範圍。

三、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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