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勞動合同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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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要求,雙方共同協商,都同意合同條款的,簽字蓋章後,勞動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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