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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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怎麼寫呢?一起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1、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首先可以描寫勞動合同的起止日期;2、然後可以描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任務;3、其次可以描寫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4、最後可以描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濟南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生效要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專案: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裝置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為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核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為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
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
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3
甲方:x
乙方:x
茲有乙方承包甲方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裝置潤滑、環境衛生等專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專案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專案:包裝、裝車、回料、散裝糸統、裝置潤滑、安全管理、環境衛生等.
二、承包期限:20x年3月至20x年12月.
三、承包費用:包裝、裝車以每月實際包裝量每盹2.92元/噸結算勞務費,回料每月4800元,散灰裝車按每月3200元.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甲方以現金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
五、甲方提供條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六、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由於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造成的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1;每天根據公司發貨室提供的裝票據、噸位、品種庫號等由包裝負責人安排包裝人員進行包裝,嚴禁混包、漏包、多裝、少裝,所裝貨物必須碼放規範、整齊;嚴禁無票裝車或先裝車後開票的現象發生。每日由包裝負責人對包裝稱重系統進行校驗,確保袋重合格。2;包裝物由包裝負責人到分廠領用,每次領用後辦理出庫手續,並建立臺帳,每日據實核對包裝物的使用量和破損數量,每月底根據袋裝水泥產品的實際發出數、破損袋數與領用數進行核對,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3;包負責人在每天包裝工作完成後,必須將發貨票椐統計彙總後交到分廠核算員處登記保管。4;實行包乾工資,包裝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廷每日包裝量,必須嚴格按每日公司發貨室開出的數量足額包裝。以上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勻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於承包費總額的10%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裝置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九、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財務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印絕):
(蓋章)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x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專案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通用版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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