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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可為之事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男子可為之事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男子可為之事中的之意思是:的。

男子可為之事意思是男子能夠做的事情,這句話出自於《木蘭從軍》,木蘭從軍講述了木蘭代替父親去征戰的古代故事。

木蘭是古時候的一名民間女子。

從小練習騎馬,正碰到皇帝招兵,她的父親的名字也在名冊上,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勝任,木蘭便女扮男裝,替父親出征。

木蘭從軍體現了木蘭的保家衛國英雄氣概,也有孝敬父親的女兒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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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在古文中的意思有: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

譯為:他、它。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用作結構助詞,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3、作動詞,譯為:往。

4、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無意義。

5、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譯時應省去。

更多含義: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

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

①人皆吊之。

(之:他,指上文善術者)

②以刀劈狼首,數刀斃之。

(之:它,指狼。

)

③然之。

(之:它,指上文李的話。

)

④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

(本義項指後一個“之”:她,指燕後。

)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

(之:他們,指齊軍。

)

⑥我見相如,必辱之。

(之:他,指相如。

)

⑦以杜君言泛訊之。

(之:他們,旨獄中囚犯。

)

⑧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

(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話。

)

⑨遽撲之,入石穴中。

(之:它,指蟋蟀。

)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

(本義項指後一個“之”它指兵器。

)

2、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例:

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曹劌論戰》)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過秦論》)

⑤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赤壁之戰》)

⑤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⑥雲之崔嵬。

⑦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3、作動詞:往,到......去。

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

(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

③諸將請所之。

④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

(本義項指前一個“之”?)(《陳涉世家》)

⑤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於是棄其家走之關中。

⑦有牽牛而過堂下者。

王見之,曰:“牛何之?”(本義項指後一個之“之”。

)

4、這,此。

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

②其上以構脂、臘和氏灰之類昌之。

(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

(《桃花源記》)

④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

(《公輸》)

⑤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⑥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

⑦於是六國之士,有甯越、徐尚、蘇秦、杜赫之為之謀。

(本義項指中間一個。

)(《過秦論》)

5、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例: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句讀之不知。

(《師說》)

④何功之有哉?

⑤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夫子之謂也。

(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

6、我。

例:

①君將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

⑤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

(之以為戮:以之為戮。

之:指我們。

)

7、音節助詞。

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

(《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

(《毛遂自薦》)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

(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

8、結構助詞。

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譯時也可省去。

同時可說成取獨,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②樂郊樂郊,誰之永號!

③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師說》)(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④無絲竹之亂耳(《陋室銘》)

9、向。

例:

然後驅而之善。

10、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

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遊褒禪山記》)

餘嘗信之,今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而疑之的意思

之在此處是助詞,也就是的 木蘭從軍(文言文) 古時也有記載木蘭從軍的曲詞。

   原文: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因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諸少年皆次當行。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木蘭是古時的一名民間女子,小時候練習騎射,長大後技藝更加精湛。正好遇到可汗在招兵,她父親的名字便被列入徵兵的名冊中,和同村的各個少年一起都被徵召入伍。(由於)因為她的父親年事已高,身體有疾,不能去,於是木蘭換上男裝,到集市裡購置了鞍馬,代替父親去從軍。渡過黃河,經過黑山,在戰場上奔波了共12年,屢次立下奇功。(感嘆)呵,男子能夠做的事情女子未必不能做到,我看到木蘭從軍這件事後更加相信了。

文言文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2、活用為第一人稱

3、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

之拼音zhī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

2、助詞,表示修飾關係。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

漢字筆畫:

相關組詞:

1、之往[zhī wǎng] 

去;到。

2、假之[jiǎ zhī] 

假若。

3、勞之[láo zhī] 

慰問他們。

4、為之[wéi zhī] 

經穴別名。即長強。

5、之官[zhī guān] 

上任;前往任所。

在文言文中的“之”都可以表示哪些意思?

一、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二、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裡"。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遊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如: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於此乎?(《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遊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三、而 1.用作連詞。可連線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係。可譯為"並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係,即連線狀語。可不譯。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複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四、則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承接關係。一般用來連線兩個分句或緊縮複句中的前後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絡。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子燦寐而醒,客則鼾睡炕上矣。(《大鐵椎傳》) (二)表示假設關係。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於"假使""如果";有的用於後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於"那麼""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裡,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後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五、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餘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 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線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劍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線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送東陽馬生序》) 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六、於 "於"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係。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物件、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於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肅追於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於)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於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物件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於猝發……(《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說》) 七、為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於實詞範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係。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八、因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著""憑藉","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九、所 1.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於眾人廣坐之中,不宜有所過,今公子故過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餘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指南錄〉後序》) "所"和動詞結合,後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如: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指南錄〉後序》) 臣所過屠者朱亥,此子賢者,世莫能知,故隱屠間耳。(《信陵君竊符救趙》) 2.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後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複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藉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備矣,……(《信陵君竊符救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師說》) 十、者 助詞,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是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後,組成名詞性短語。如: 將藏之於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指南錄〉後序》) 用葉者取葉初長足時,用芽者自從本說,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採。(《採草藥》) "者"的另一種用法是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後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後說明或論斷。如: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 古之讓天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五蠹》) "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後,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者"有時放在數詞後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 十一、且 1.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係、並列關係。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赤壁之戰》) 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赤壁之戰》) 河水清且漣漪。(《伐檀》) 有時相當於"尚且",先讓步,後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古之聖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用作副詞。 相當於"將""將要","暫且""姑且"。 不出,火且盡。(《遊褒禪山記》) 驢一鳴,虎大駭,遠遁;以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驢》) 存者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十二、也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如: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後序》) 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業。(《左忠毅歸逸事》) 2.表示肯定語氣的,如: 昔人云:"將以有為也。"(《〈指南錄〉後序》 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詞的句子,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如: 眾曰:"若所為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書博雞者事》) 3.表示疑問語氣的,如: 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莊暴見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4.表示感嘆語氣的,如: 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莊暴見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也"表示疑問語氣和感嘆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 當餘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東陽馬生序》)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十三、焉 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於是餘有嘆焉。(《遊褒禪山記》) 有時用於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鍾於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十四、乎 1.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幾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報劉一丈書》) 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於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何之?(《歸去來辭》) 2.用作介詞 相當於"於"。 生乎吾前……(《師說》) 此外,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庖丁解牛》) 十五、與 1. 作虛詞用。 (一)解釋為:和、跟、同。例如: 吾與汝畢力平險,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日與子弟角,無不勝。(《促織》) (二)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後寫作“歟”。 2.作實詞用,可解釋為“給予、給”,“結交、交好”。例句略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⑴【代詞】他,她,它(們)。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術者)

②以刀劈狼首,數刀斃之。(之:它,指狼。)

③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本義項指後一個“之”:她,指燕後。)

④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們,指齊軍。)

⑤我見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⑥以杜君言泛訊之。(之:他們,旨獄中囚犯。)

⑦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話。)

⑧遽撲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⑨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本義項指後一個“之”它指兵器。)

⑵翻譯為:的。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幹兮。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⑶【動詞】往,到......去。例:

①如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②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③諸將請所之。

④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⑤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於是棄其家走之關中。

⑦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本義項指後一個之“之”。)

⑧然後驅而之善,固民之從之也輕。(本義項指第一個“之”)

⑷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損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②其上以構脂、臘和氏灰之類昌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

④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⑥郯子之,其賢不及孔子。

⑦於是六國之士,有甯越、徐尚、蘇秦、杜赫之為之謀。(本義項指中間一個。)

⑸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誌。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讀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⑹我。例:

①君將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

⑤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之以為戮:以之為戮。之:指我們。)

⑺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例: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⑻用在主謂結構中,表示了消句子性。例: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②樂郊樂郊,誰之永號!

③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

⑼作定語後置的標誌。例:

①雲之崔嵬。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⑽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性,不翻譯。例:

①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②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

③屈平之作《離》,蓋自怨生也。

④人之為學有難易乎?

⑤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之在文言文裡有幾種意思是什麼

1. 之在文言文中有幾種解釋

一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

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麼(可以)詆譭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裡”。

④“見其發矢十中,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諮射箭十中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

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裡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麼樣?” ②“行不知所之。”

“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複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

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麼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捨”。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之”在這裡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裡也。”

同樣,“之”在這裡也沒有實在意義。?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

在這裡,“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2. 之在文言文中有幾種解釋

一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麼(可以)詆譭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裡”。

④“見其發矢十中,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諮射箭十中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裡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麼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複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麼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捨”。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裡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裡也。”同樣,“之”在這裡也沒有實在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裡,“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3.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到、去、的意思,詞性不同意思不同。

"之"字在文言文中用法:

1、“之”作代詞用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之”作動詞用

(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之”是到,去的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之”是到,去的

“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3、“之”作助詞用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有的可不譯。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結構助詞。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擴充套件資料:

"之"常見含義:

1、到,往。【現代漢語解釋】

2、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3、指示代詞,這。

4、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5、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6、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7、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8、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之

4. 之 在文言文裡有多少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意思很多,一般現在通用的釋義具體如下:1.代詞,①第三人稱代詞“他(她)、他們”,極少數情況也作第一人稱“我(我們)”;如: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論語》 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②物主代詞“它(它們)”,或“一件事,幾件事,這(那)件事”;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

《燭之武退秦師》③指示代詞,表近指“這,此,這些,那,那些”;如: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2.助詞,(1)結構助詞,①“的”,用於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人與物體或周圍環境的關係(鄰屬關係),構成名詞性偏正結構;如: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赤壁之戰》②無義,用於主語與謂語之間,表示取消句子性,使原來的主謂結構成為名詞性偏正結構;如: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

《廉頗藺相如列傳》③無義,用於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定語後置的標誌,構成倒裝句;如:蚓無爪牙之力,筋骨之強。《勸學》④無義,用於倒置的謂語動詞與賓語之間,表示賓語前置的標誌,構成倒裝句;如:夫晉,何厭之有?《燭之武退秦師》⑤可譯為“得”,用於謂語動詞與補語(一般為動詞、形容詞或副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如: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遊褒禪山記》 (2)音節助詞,①無義,用於動詞後,表示聲音的延長,音節的補充;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於國也》②無義,用於時間詞後,表示時間的延長,舒緩語氣;如: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項脊軒志》;3.動詞,①到,往,走到,乘到。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5. 之 在文言文裡有多少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意思很多,一般現在通用的釋義具體如下:

1.代詞,

①第三人稱代詞“他(她)、他們”,極少數情況也作第一人稱“我(我們)”;

如: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論語》

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②物主代詞“它(它們)”,或“一件事,幾件事,這(那)件事”;

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燭之武退秦師》

③指示代詞,表近指“這,此,這些,那,那些”;

如: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

2.助詞,

(1)結構助詞,

①“的”,用於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人與物體或周圍環境的關係(鄰屬關係),構成名詞性偏正結構;

如: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赤壁之戰》

②無義,用於主語與謂語之間,表示取消句子性,使原來的主謂結構成為名詞性偏正結構;

如: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無義,用於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定語後置的標誌,構成倒裝句;

如:蚓無爪牙之力,筋骨之強。《勸學》

④無義,用於倒置的謂語動詞與賓語之間,表示賓語前置的標誌,構成倒裝句;

如:夫晉,何厭之有?《燭之武退秦師》

⑤可譯為“得”,用於謂語動詞與補語(一般為動詞、形容詞或副詞)之間,表示修飾關係;

如: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2)音節助詞,

①無義,用於動詞後,表示聲音的延長,音節的補充;

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於國也》

②無義,用於時間詞後,表示時間的延長,舒緩語氣;

如: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3.動詞,

①到,往,走到,乘到。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6. “之”在文言文中有幾種翻譯,分別是什麼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⑵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⑶作動詞:往,到。。去。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一首示子侄》)

▆⑷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損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⑸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例:

▆⑹我。例:

①君將哀而生之乎?

(7)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⑻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同時可說成取獨,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9)向。例:

然後驅而之善。

▆(10)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7. 文言文裡,“之”有哪幾種意思

答:淺析文言文“之”的用法

一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麼(可以)詆譭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裡”。

④“見其發矢十中,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諮射箭十中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裡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麼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複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麼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捨”。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裡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裡也。”同樣,“之”在這裡也沒有實在意義。إ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裡,“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8. 在文言文中之有哪些意思

一、代詞

1、人稱代詞,譯作“他”、“她”、“他們”

①公與人乘,戰於長勺。(《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並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十則》)

④醒侯故使之問之。(《扁鵲見蔡醒公》)

2、指示代詞,指代事物,譯作“它”、“它們”或直譯事物名稱。

①學而時之,不亦說乎?(《十則》)

②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狼》)

③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十則》)

④鬼問:“汝復誰?”定伯誑之。(《宋定伯捉鬼》)

⑤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作“的”

①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扁鵲見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讀孟嘗君傳》)

⑤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結構語氣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性。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扁鵲見蔡桓公》)

③雖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觀滄海》)

⑤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3、語氣助詞,湊足音節。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④頃之,賊二十餘騎四面集,步行負弓矢從者百許人。(《大鐵椎傳》)

4、結構助詞,提前賓語的標誌。

①菊之愛,陶後鮮有聞。(《愛蓮說》)

②何陋之有?(《陋室銘》)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

9. 在文言文中之有哪些意思

之 一、代詞 1、人稱代詞,譯作“他”、“她”、“他們” ①公與人乘,戰於長勺。

(《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並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 十則》) ④醒侯故使之問之。

(《扁鵲見蔡醒公》) 2、指示代詞,指代事物,譯作“它”、“它們”或直譯事物名稱。 ①學而時之,不亦說乎?(《 十則》) ②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

(《狼》) ③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十則》) ④鬼問:“汝復誰?”定伯誑之。

(《宋定伯捉鬼》) ⑤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作“的” ①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

(《扁鵲見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嘗求古仁人之心。

(《岳陽樓記》)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讀孟嘗君傳》) ⑤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結構語氣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性。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扁鵲見蔡桓公》) ③雖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觀滄海》) ⑤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 3、語氣助詞,湊足音節。 ①公將鼓之。

(《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

(《陳涉世家》) ④頃之,賊二十餘騎四面集,步行負弓矢從者百許人。(《大鐵椎傳》) 4、結構助詞,提前賓語的標誌。

①菊之愛,陶後鮮有聞。(《愛蓮說》) ②何陋之有?(《陋室銘》)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

之在文言文裡的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

1. 之在古文裡是什麼意思

“之”分別有以下意思: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舉例:赤子之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係;舉例: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舉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舉例: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代詞,這,那;舉例:“之二蟲,又何知”。

6、虛用,無所指;舉例:久而久之。

7、往,到;舉例:“吾欲之南海”。

擴充套件資料

“之”在古文中的用法

1、的、底。《論語·公冶長》:夫子之文章。《左傳·襄公十四年》:餘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餘之弟也。

2、於。《易經·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禮記·大學》:人之其所親愛而闢焉。

3、諸、之於。《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

4、與、及。《書經·立政》: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呂氏春秋·仲夏紀·適音》:樂之弗樂者,心也。

5、而。《戰國策·秦策二》: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

6、若、如果。《書經·盤庚上》:邦之臧,惟汝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論語·子張》: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7、則。《左傳·僖公九年》: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 故民無常處,見利之聚,無之去。

8、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無義。《書經·西伯戡黎》: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於爾邦?《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悵恨久之。

9、他、彼。《書經·皋陶謨》: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論語·顏淵》:愛之慾其生。

10、其、他的。《武王伐紂平話·卷中》: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清·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四·談異五·女化男》:乃以聘禮還之夫家。

11、此、這個。《詩經·邶風·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莊子·知北遊》:知以之言也,問乎狂屈。

12、往。如唐朝李白有〈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詩。《詩經·鄘風·載馳》: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13、至、到。《西京雜記·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14、是、為。《公羊傳·宣公十五年》: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漢·揚雄《法言·吾子》:羊質而虎皮,見草而說,見豺而戰,忘其皮之虎也。

15、取用。《戰國策·齊策三》:故物舍其所長,之其所短,堯亦有所不及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之

2. 在古文裡,之字的所有解釋和意思是什麼

(會意。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本義:出,生出,滋長)

同本義 [grow]

之,出也。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說文》

如語焉而未之然。——《禮記》。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go to;leave]

之,適也。——《廣雅》

自伯之東。——《詩·衛風·伯兮》

之沛公軍。——《史記·項羽本紀》

之虛所賣之。(“虛”同“墟”)——唐·柳宗元《童區寄傳》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張溥《五人墓碑記》

吾欲之南海,何如?——清·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國(前往封地);之適(前往)

zhī

<;代>

指示人或事物,相當於“這個”“那個” [this;that]

宣王說之。(之:指南郭處士來吹竽。)——《韓非子·內儲說上》

虎因喜,計之曰。(之:這,指上文所說驢生了氣只能踢的情況。)——唐·柳宗元《三戒》

當分明記之。(之:指共讀情景。)——清·袁枚《祭妹文》

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之:代詞,指天下事。)——清·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又如:較之中學時代;因之,他將自己的整個心血都放了進去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 [he;her;it;they;them]

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蹇叔哭之。

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詞,指代“巫醫樂師百工”。)——唐·韓愈《師說》

又如:取而代之;戰而勝之;為之感嘆;使之順利發展;與之見面

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的” [its;his;other]

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武王伐紂平話》

zhī

<;助>

的 [of]

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領屬關係或一般的修飾關係

謝莊少年之精技擊者。——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開火者,軍中發之號也。

又如:鐘鼓之聲;一家之長;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吾見師之出。——《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用於實詞與介詞之間

口之於味,有同耆也。——《孟子》

3. 文言文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在文言文中,“之”既可充當實詞,又可充當虛詞,其在不同的語義環境中,有著不同的意思。即:

一、當“之”充當實詞時

1、可以是動詞,其意思如下:

1) 本義:出,生出,滋長。例如:《說文》:之,出也。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又如:《禮記》:如語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

2)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例如:《廣雅》:之,適也。又如:《詩·衛風·伯兮》:自伯之東。再如:《史記·項羽本紀》:之沛公軍。

2、可以是代詞,其意思如下:

1) 指示人或事物,相當於“這個”“那個”。例如:《韓非子·內儲說上》:宣王說之。(之:指南郭處士來吹竽。)又如:唐· 柳宗元《三戒》:虎因喜,計之曰。(之:這,指上文所說驢生了氣只能踢的情況。)再如:清·袁枚《祭妹文》:當分明記之。(之:指共讀情景。)

2)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例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又如:唐·韓愈《師說》: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詞,指代“巫醫樂師百工”。)

3) 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的”。例如:《武王伐紂平話》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注:此用法多為漢代以後,在上古文言文沒得此用法。)

二、當“之”充當虛詞時

可以是助詞,其意思如下:

1) 的。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領屬關係或一般的修飾關係。例如:清·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謝莊少年之精技擊者。

2) 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性,無詞義。例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吾見師之出。

3) 用於實詞與介詞之間,無詞義。例如:《孟子·告子章句上》:口之於味,有同耆也。(口對於味道,有相同的嗜好)

4. 之在文言文是什麼意思

“之”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⑶作動詞:往,到。

去、⑷這,此。 ⑸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⑹我。 (7)音節助詞。

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⑻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譯。

譯時也可省去。 ⑼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10)向。

5. 【者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什麼】

助詞 1.用在形容詞、動詞或形容詞性片語、動詞性片語後面,表示有此屬性或做此動作的人或事物. 例子:、老~、讀~ 2.用在某某工作、某某主義後面,表示從事某項工作或信仰某個主義的人. 例子:文藝工作~、主義~ 3.(書面語)用在數詞或方位詞後面,指上文所說的事物. 例子:、二~必居其一 4.(書面語)用在詞、片語、分句後面表示停頓. 5.用在句尾表示希望或命令的語氣(多見於早期白話). 例子:路上小心在意~代詞 指示代詞,“這”(多見於早期白話). 例子:番,邊常見含義 備註:加粗例句為中國小語文課本中的例句代詞 1.同【現代漢語解釋】助詞1 例:①近塞上之人,有善術者.——《塞翁失馬》 ②誰為大王為此計者?——《鴻門宴》 ③後遂無問津者.——《桃花源記》 ④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醉翁亭記》 ⑤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觸龍說趙太后》 2.用在名詞後,相當於“.的人” 例: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愚公移山》 ②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促織》 ③以君為長者——《唐雎不辱使命》 3.用在時間詞後面,表示“.的時候” 例:①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明夷待訪錄》 ②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4.放在數詞之後,指代上文的幾個人或幾件事. 例:①或異於二者之為,何哉?——《岳陽樓記》 ②此數者用兵之患也. 5..……的原因 如::①然操遂能克紹,以弱為強者,非惟天時,抑亦人謀也. 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在也 6.判斷語句 如:諸葛孔明者,臥龍也.助詞 1.用在假設複句或因果複句中表停頓,以提示下文. 例:①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諸將吏敢復有言當迎曹者,與此案同!——《資治通鑑》 2.放在疑問句末,表示疑問. 例:何者?上下之分也. 3.與“若”之類字組成某種片語,或單用,表示比擬,相當於“.的樣子”、“.似的”. 例:①然往來視之,覺無異能者.——唐·柳宗元《黔之驢》 ②言之,貌若甚戚者.——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促織》 4.放在主語後,引出判斷.構成“者。

也”的結構. 例:陳勝者,陽城人也.——《史記·陳涉世家》生僻/不確定含義 1.(不確定)助詞,放在假設複句中,表示假設,相當於“如果.”、“.的話”. 例:①入則無法家弗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 ②盡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 ③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 2.(不確定)放在陳述句末,表示陳述結束. 例:①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鍾者. ②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 3.(生僻含義)通“也”:----《韓非子·八經》:“任事也無重……處官也無私.”《說苑·政 也理》:“魯無君子也,斯焉取斯.”也均作“者”,而見古書中“者”“也”可互用.。

6. 文言文中之的意思和用法之有哪幾種意思在文言文中.在文章中怎麼分辨

1.主謂間取消句子性.如:《刻舟求劍》中的“是吾劍之所從墜”.2.結構助詞“的”,如《幼時記趣》中的“故時有物外之趣”,譯為所以時常有觀察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3.他,她,它(們),如則其善者而從之.4.往,到.去,如《逍遙遊》“奚以九萬里而南為”5.這、此,如《愚公移山》曾不能毀魁父之丘.6.賓語前置的標誌.《陋室銘》“何陋之有”7.我,《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8.定語後置的標誌.《岳陽樓記》“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9.襯音助詞,調整音節,無實意.如《曹劌論戰》“公將鼓之”.打得好累啊。

之的文言文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

1. 文言文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於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後一個“之”,它。)(《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誌。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後置的標誌。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後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寡人之於國也》)

②餘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遊》)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齊人有一妻一妾章》)

之有時後在文言文中無詩意

2. 之在文言文是什麼意思

“之”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⑶作動詞:往,到。

去、⑷這,此。 ⑸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⑹我。 (7)音節助詞。

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⑻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可不譯。

譯時也可省去。 ⑼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10)向。

3. 文言文的”之”是什麼意思(所有意思都要)

古漢語解釋常見含義備註:加粗例句為中國小語文課本中的例句[4]動詞到,往【現代漢語解釋】例:①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

——西漢·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②行不知所之。——《莊子》代詞1.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①人皆吊之。

——《塞翁失馬》②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劌論戰》③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

——《孔雀東南飛》④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鴻門宴》⑤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

——《狼》⑥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將伐顓臾》2.指示代詞,這例:①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②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師說》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3.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例:①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②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史記·魏公子列傳》4.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①野語有之曰——《莊子·秋水》②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指南錄後序》③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於“的”。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馬》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

——《赤壁之戰》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例:①宋何罪之有?——《公輸》②何陋之有? ——《陋室銘》③句讀之不知。——《師說》④菊之愛。

——《愛蓮說》3.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性的作用,同【現代漢語解釋】助詞2。例: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隆中對》②無絲竹之亂耳。——《陋室銘》③縱一葦之所如。

——《赤壁賦》④其伊誰之賜?公(袁可立)宜祠。——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4.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誌。

例:①凌萬頃之茫然。——《赤壁賦》②蚓無爪牙之利。

——《勸學》5.結構助詞,補語標誌,可譯為“的”。例: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遊褒禪山記》6.音節助詞,無實義。例:1填然鼓之。

——《孟子·粱惠王上》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3公將鼓之。

——《曹劌論戰》[5]4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5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鄒忌諷齊王納諫》生僻含義通“也”義《墨子·大取》:“聖人也,為天下也。”前句也字作“之”義。

《韓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謂鬼傷人……”《賈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數也。”最後的也字作肯定語氣助詞,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

——黃現璠《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文言文的用法國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複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

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共享。一、“之”作代詞用“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

(《馬說》)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

(《小石潭記》)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7.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請看下面的例子: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5、福王之國,派夫派騎唯唯不勝支。

(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

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三、“之”作助詞用“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複雜一些,在國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6]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關雎》)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

(《公輸》)⑥寡人慾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

4. 文言文的之是什麼意思

之:

動詞義:

1、會意字。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本義:出;生出;滋長。

之,出也。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說文》

如語焉而未之然。——《禮記》。俞樾平議:“此之字乃其本義。未之者,未出也。”

2、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適也。——《廣雅》

自伯之東。——《詩·衛風·伯兮》

之沛公軍。——《史記·項羽本紀》

之虛所賣之。(“虛”同“墟”)——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代詞義:

1、指示人或事物,相當於“這個”“那個”。

宣王說之。(之:指南郭處士來吹竽。)——《韓非子·內儲說上》

虎因喜,計之曰。(之:這,指上文所說驢生了氣只能踢的情況。)——唐·

柳宗元《三戒》

當分明記之。(之:指共讀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之:代詞,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詞,指代“巫醫樂師百工”。)——唐·

韓愈《師說》

2、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等。

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3、指示代詞,相當於“其”、“他的”、“其他的”。

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武王伐紂平話》

助詞義:

1、的。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領屬關係或一般的修飾關係。

謝莊少年之精技擊者。/開火者,軍中發之號也。—— 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2、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吾見師之出。——《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3、用於實詞與介詞之間。

口之於味,有同耆也。——《孟子》

詞義梳理:

1、生出,滋長。

2、往;至。

3、用;取。

4、是。

5、代詞。這;這個。

6、代詞。他(她,它);他們。

7、代詞。其,他的。

8、代詞。用於自稱或對稱。

9、代詞。指代處所。

10、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助詞“的”。

11、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12、助詞。作為賓語前置的標誌。

13、助詞。用以調整音節或表示提頓,沒有實在意義。古代也常用於姓名之間。

14、介詞。相當於“於”。

15、介詞。相當於“諸”,之於。

16、介詞。相當於“以”。

17、連詞。與;和。

18、連詞。相當於“而”。

19、連詞。相當於“則”。

20、姓。漢代有之馬宇,明代有之輔。

5. "之"在文言文裡的解釋是什麼啊

【之】 (一)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他、她、它(們)。有時靈活運用於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

①太后盛氣而揖之。(《觸龍說趙太后》) ②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之:我)(《廉頗藺相如列傳》) ③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數存之。(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④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然語之,又恐汝日日為吾擔憂。

(之:你)(《與妻書》) 2.指示代詞,這,此。 ①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季氏將伐顓臾》) ②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前一個“之”,這樣。後一個“之”,它。)

(《季氏將伐顓臾》)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 ④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

(《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助詞。 1.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①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

(《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勾踐滅吳》) ④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誌。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師說》) ②譬若以肉投餒虎,何功之有哉?(《信陵君竊符救趙》) ③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

(《齊桓晉文之事》)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後置的標誌。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勸學》) ②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傳》) 5.用在時間詞或動詞(多為不及物動詞)後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①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寡人之於國也》) ②餘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③頃之,煙炎張天。

(《赤壁之戰》) (三)動詞,到……去。 ①胡為乎遑遑欲何之?(《歸去來兮辭》) ②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逍遙遊》) ③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齊桓晉文之事》) ④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

【而】 ⑴表示轉折關係,相當於“然而”、“可是”、“卻”。例: ①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②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③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

④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⑵表示偏正關係,連線狀語和中心詞,相當於“著”、“地”等,或不譯。

例: ①一絲而累,以至於寸。 ②譁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

③蓋一歲之犯死者二焉,其餘則熙熙而樂。 ④朝而往,暮而歸。

⑤掩口胡盧而笑。 ⑶表示假設關係,連線主語和謂語,相當於“如果”、“假使”。

例: ①人而無信,不知其可。 ②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

③吾攻趙旦暮且下,而諸侯敢救者,已拔趙,必移兵先擊之。(《信陵君竊符救趙》) ⑷表示並列,相當於“而且”、“又”、“和”或不譯。

例: ①敏而好學,不恥下問。 ②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

③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鱔之穴無可寄者。 ④秦師輕而無禮。

⑸表示承遞關係,相當於“而且”、“並且”、“就”或不譯。例: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②餘聞而愈悲。 ③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

④滅滑而還。 ⑹通“如”:好像,如同。

例: 軍驚而壞都舍。 ⑺通“爾”,你,你的。

例: ①而翁歸。 ②若欲死而父。

③而母立於茲。 (而已)罷了。

例: ①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 ②如是而已。

③俟封奏時潛易之而已。 ④此其心以為天下之知戰得惟我而已。

⑤比諸大江,不啻小支而已。 「而後」才,方才。

例: ①賴膚覺之助,而後見為體。 ②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③三月而後成。 ④說書雖小技,然必句性情,習方俗。

如優孟搖頭而歌,而後可以得志。 ⑤假諸人而後見也。

「而況」即“何況”,用反問的語氣表示更進一層的意思。例: ①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

而況石乎! ②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 【以】 1、因為,由於:例: ⑴此獨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⑵臣是以無請也。

⑶惟三保勇而多藝,推為長。 ⑷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

⑸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⑹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⑺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⑻卒以吾郡這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 ⑼不賂者以賂者喪。

⑽以心中有足樂者。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

6. 之在古文裡是什麼意思

“之”分別有以下意思: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舉例:赤子之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係;舉例: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舉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舉例: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5、代詞,這,那;舉例:“之二蟲,又何知”。

6、虛用,無所指;舉例:久而久之。

7、往,到;舉例:“吾欲之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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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在古文中的用法

1、的、底。《論語·公冶長》:夫子之文章。《左傳·襄公十四年》:餘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餘之弟也。

2、於。《易經·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禮記·大學》:人之其所親愛而闢焉。

3、諸、之於。《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

4、與、及。《書經·立政》: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呂氏春秋·仲夏紀·適音》:樂之弗樂者,心也。

5、而。《戰國策·秦策二》: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

6、若、如果。《書經·盤庚上》:邦之臧,惟汝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論語·子張》: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7、則。《左傳·僖公九年》: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 故民無常處,見利之聚,無之去。

8、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無義。《書經·西伯戡黎》: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於爾邦?《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悵恨久之。

9、他、彼。《書經·皋陶謨》: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論語·顏淵》:愛之慾其生。

10、其、他的。《武王伐紂平話·卷中》: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清·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四·談異五·女化男》:乃以聘禮還之夫家。

11、此、這個。《詩經·邶風·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莊子·知北遊》:知以之言也,問乎狂屈。

12、往。如唐朝李白有〈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詩。《詩經·鄘風·載馳》: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13、至、到。《西京雜記·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14、是、為。《公羊傳·宣公十五年》: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漢·揚雄《法言·吾子》:羊質而虎皮,見草而說,見豺而戰,忘其皮之虎也。

15、取用。《戰國策·齊策三》:故物舍其所長,之其所短,堯亦有所不及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之

7. 之在古文中是什麼意思

1.生出,滋長。

《說文·之部》:“之,出也。象艹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

徐灝 注箋:“之之言滋也,艹木滋長也。”《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公祖句茲 字 子之 。”

按,茲,同“ 滋 ”。參見“ 之而 ”。

2.往;至。《詩·鄘風·載馳》:“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漢書·高後紀》:“足下不急之國守藩,乃為上將將兵留此,為諸大臣所疑。” 顏師古 注:“之,往也。”

唐 韓愈 《上考功崔虞部書》:“其行道為學既已大成,而又之死不倦。” 清 黃宗羲 《兩異人傳》:“之死而不悔。”

魯迅 《書信集·致許壽裳》:“頗擬決去府校,而尚無可之之地也。”3.用;取。

《戰國策·齊策三》:“故物舍其所長,之其所短, 堯 亦有所不及矣。” 高誘 注:“之,猶用也。”

章炳麟 《政聞社員大會破壞狀》:“則猶舍重而之輕也。”4.是。

《管子·權修》:“天下者,國之本也;國者,鄉之本也;鄉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 郭沫若 等集校:“‘天下者國之本也’等六‘之’均與‘是’同。”

清 唐甄 《潛書·悅入》:“蓋人之生也,為質不齊,而為疾亦異。或之剛之柔,不以相濟;或好名好利,用心不壹。”

章炳麟 《程師》:“若然,誰令 平 以經術大師屈身為輇材下,縱復受賞,猶之辱也。”5.代詞。

這;這個。《詩·邶風·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

鄭玄 箋:“之人,是人也。” 唐 柳宗元 《捕蛇者說》:“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

元 張可久 《朝天子·讀孝女盧氏傳》曲:“男子狂圖,不養父母,反不如之二女。” 林紓 《程太宜人六十壽言》:“之三子者,則皆友之矣。”

6.代詞。他(她,它);他們。

《書·臯陶謨》:“安民則惠,黎民懷之。” 三國 蜀 諸葛亮 《出師表》:“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願陛下親之信之。”

唐 柳宗元 《三戒·黔之驢》:“驢不勝怒,蹄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霍女》:“女啜泣不食,求去。

朱 懼,又委曲承順之。” 葉聖陶 《窮愁》:“警吏追之,逸其三。”

7.代詞。其,他的。

《韓非子·揚權》:“探其懷,奪之威。” 陳奇猷 集釋引 高亨 曰:“之,猶其也。”

《武王伐紂平話》卷中:“ 紂王 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五·女化男》:“乃以聘禮還之夫家。”

8.代詞。用於自稱或對稱。

《左傳·成公三年》:“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 首 , 首 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史記·魏公子列傳》:“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

《漢書·外戚傳下·孝成趙皇后》:“帝曰:‘今故告之,反怒為!殊不可曉也。’” 顏師古 注:“故以 許美人 產子告汝,何為反怒?”9.代詞。

指代處所。《左傳·隱公元年》:“請 京 ,使居之。”

《禮記·中庸》:“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商君書·開塞》:“天地設而民生之。”

《史記·貨殖列傳》:“淵深而魚生之,山深而獸往之,人富而仁義附焉。”10.助詞。

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助詞“的”。《書·盤庚上》:“紹復先王之大業。”

唐 韓愈 《師說》:“古之學者必有師。”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序言》:“ 中國 之小說自來無史。”

11.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性。

《書·西伯戡黎》:“ 殷 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於爾邦?”《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自 魏其 、武安 之厚賓客,天子常切齒。” 唐 韓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誌銘》:“宰相 武公 元衡 之出 劍南 ,奏奪為觀察推官。”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在現代中國的孔夫子》:“ 孔夫子 之在 中國 ,是權勢者們捧起來的。”12.助詞。

作為賓語前置的標誌。《左傳·定公十三年》:“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

《韓詩外傳》卷十:“使吾君固壽,金玉之賤,人民是寶。” 宋 劉斧 《青瑣高議後集·韓魏公》:“汝誤也,非故也,何罪之有?”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青鳳》:“見卿如獲異寶,何憎之雲!”13.助詞。

用以調整音節或表示提頓,沒有實在意義。古代也常用於姓名之間。

《詩·小雅·正月》:“亦孔之將。”《史記·陳涉世家》:“悵恨久之。”

《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頃之,又領 益州 牧。”《百喻經·斫樹取果喻》:“此之樹上將生美果。”

清 方苞 《左忠毅公逸事》:“久之,聞 左公 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謀於禁卒。”《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晉侯 賞從亡者, 介之推 不言祿。”

《禮記·射儀》:“ 公罔之裘 。” 鄭玄 注:“之,發聲也。”

14.介詞。相當於“於”。

《禮記·大學》:“其所親愛而闢焉,之其所賤惡而闢焉。” 朱熹 集註:“之,猶於也。”

漢 劉向 《說苑·權謀》:“防事之未萌,避難於無形。”《明史·熊廷弼傳》:“ 遼 已轉危為安,臣且之生致死。”

15.介詞。相當於“諸”,之於。

《詩·魏風·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幹兮。”《孟子·滕文公上》:“ 禹 疏九河,瀹 濟 漯 而注諸海;決 汝 漢 ,排 淮 泗 而注之 江 。”

《史記·吳太伯世家》:“於是 伍員 知 光 有他志,乃求勇士 專諸 ,見之 光 。”16.介詞。

相當於“以”。《晏子春秋·雜上。

丈夫之冠也的之是什麼意思?

一、之的釋義: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計。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

二、拼音:zhī

三、部首:丶

四、筆畫:點、橫撇/橫鉤、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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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組詞:

1、次之

[cì zhī] 

列或佔第二位。

2、要之

[yào zhī] 

表示下文是總括性的話;要而言之;總之。

3、之流

[zhī liú] 

一類的某人或某物。

4、之罘

[zhī fú] 

山名。

5、之官

[zhī guān] 

上任;前往任所。

木蘭從軍文言文的意思

1. 木蘭從軍文言文裡的乃是什麼意思

此文中的“乃”是“於是”、“就”的意思。

原文: 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而益精。

值可汗點兵,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青少年皆次當行。因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於是]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

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年有二,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木蘭是古時候的一位民間女子。從小練習騎馬,隨著年齡的增長騎術更加精湛。

時值可汗點兵,她父親的名字也在徵兵名冊上,和同鄉的青少年都被編在此次出征隊伍中。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成行,木蘭就(或“於是”)換上男子裝束,在集市上買馬配鞍,代替父親參軍出征。

逆渡黃河,翻越黑山,轉戰馳騁沙場共十二年,屢建奇功。嘿!男子能做之事女子未必不能做,我看到木蘭從軍的故事後,因而更加相信這個道理。

2. 木蘭從軍文言文裡的乃是什麼意思

此文中的“乃”是“於是”、“就”的意思。

原文:

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青少年皆次當行。因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於是]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年有二,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

木蘭是古時候的一位民間女子。從小練習騎馬,隨著年齡的增長騎術更加精湛。時值可汗點兵,她父親的名字也在徵兵名冊上,和同鄉的青少年都被編在此次出征隊伍中。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成行,木蘭就(或“於是”)換上男子裝束,在集市上買馬配鞍,代替父親參軍出征。逆渡黃河,翻越黑山,轉戰馳騁沙場共十二年,屢建奇功。嘿!男子能做之事女子未必不能做,我看到木蘭從軍的故事後,因而更加相信這個道理。

3. 木蘭從軍文言文裡的溯是什麼意思

我看到木蘭從軍這件事後更加相信了。

餘:古時是“我”的意思觀:看因益信:更加相信了 木蘭從軍(文言文)古時也有記載木蘭從軍的曲詞。 原文: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

少習騎,長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因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諸少年皆次當行。

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

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木蘭是古時的一名民間女子,小時候練習騎射,長大後技藝更加精湛。

正好遇到可汗在招兵,她父親的名字便被列入徵兵的名冊中,和同村的各個少年一起都被徵召入伍。(由於)因為她的父親年事已高,身體有疾,不能去,於是木蘭換上男裝,到集市裡購置了鞍馬,代替父親去從軍。

渡過黃河,經過黑山,在戰場上奔波了共12年,屢次立下奇功。(感嘆)呵,男子能夠做的事情女子未必不能做到,我看到木蘭從軍這件事後更加相信了。

4. 木蘭從軍的文言文《木蘭從軍》

古時也有記載木蘭從軍的曲詞。

原文

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因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諸少年皆次當行。因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

木蘭是古時候的一名民間女子。從小練習騎馬,隨著年齡的增長技術不斷精深,正碰到皇帝招兵,她的父親的名字也在名冊上,和同村的許多年輕人都在此次出征中。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勝任,木蘭便女扮男裝,給馬在集市配馬鞍,替父親出征。逆黃河而上,翻越黑山,騎馬轉戰共十餘年,多次建立功勳,屢建奇功。哈!男子可以做的事情女子未必不可以做,我看到木蘭從軍的事情後就更加相信這個道理了。

詞中字解釋:

少習騎——少:少年時,小時候

長而益精——益:更加

習騎:練習騎馬

軍書:徵兵的名冊

諸:眾,一些 次——應該

市鞍馬——市:購買

數建奇功——數:屢次,多次

易——換

驅馳——奔走效勞

餘——我

為:做

之:結構助詞,的

未必:不一定

因益信——因於是

凡:總共,總計

夫:讀二聲,發語詞,引出後面的議論

古今異義:

. 餘——古義:我;今義:剩餘。

市——古義:買;今義:城市。

次——古義:應當;今義:次序。

文言文主旨 :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木蘭詩》相似句子是: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木蘭詩》又叫《木蘭辭》,是南北朝時北方的一首樂府民歌,選自宋代郭茂倩編的《樂府詩集》,與《孔雀東南飛》並稱為我國詩歌史上的“樂府雙壁”,是北朝樂府民歌的代表作。

5. 木蘭從軍原文帶翻譯還有字的註釋

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因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諸少年皆次當行。因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譯文:

木蘭是古時候的一名民間女子。從小練習騎馬,隨著年齡的增長技術不斷精深,正碰到皇帝招兵,她的父親的名字也在名冊上,和同村的許多年輕人都在此次出征中。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勝任,木蘭便女扮男裝,買了駿馬和馬鞍,替父親出征。

逆黃河而上,翻越黑山,騎馬轉戰共十餘年,多次建立功勳,屢建奇功。哈!男子可以做的事情女子未必不可以做,我看到木蘭從軍的事情後就更加相信這個道理了。

註釋:

少習騎——少:少年時,小時候

當行:在徵發之列

長而益精——益:更加

習騎:練習騎馬

軍書:徵兵的名冊

諸:眾,一些 次——應該

市鞍馬——市:購買

數建奇功——數:屢次,多次

易——換

驅馳——策馬疾馳

餘——我

為:做

之:結構助詞,的

未必:不一定

因益信——因,於是

凡:總共,總計

夫:讀二聲,發語詞,引出後面的議論

擴充套件資料:

木蘭從軍歷史背景:

北魏時期,北方遊牧民族柔然族不斷南下擾,北魏政權規定每家出一名男子上前線。但是木蘭的父親年事已高又體弱多病,無法上戰場,家中弟弟年齡尚幼,所以,木蘭決定替父從軍,從此開始了她長達十幾年的軍旅生活。去邊關打仗,對於很多男子來說都是艱苦的事情,而木蘭既要隱瞞身份,又要與夥伴們一起殺敵,這就比一般從軍的人更加艱難!

可喜的是花木蘭最終還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數十年後凱旋迴家。皇帝因為她的功勞之大,赦免其欺君之罪,同時認為她有能力在朝廷效力,任得一官半職.然而,花木蘭因家有老父需要照顧拒絕了,請求皇帝能讓自己返鄉,去補償和孝敬父母。

千百年來,花木蘭一直是受中國人尊敬的一位女性,因為她又勇敢又純樸。1998年,美國迪斯尼公司將花木蘭的故事改編成了動畫片,受到了全世界的歡迎。

《木蘭詩》被列入中學課本,被千千萬萬的人世代誦頌。木蘭的事蹟和形象被搬上舞臺,長演不衰。她的精神激勵著成千上萬的中華兒女保衛國家,可歌可泣。

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翻譯?

原文: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中的長而益精。翻譯:我看到木蘭從軍之事後便更加相信這個道理了。原文: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少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裡諸少年皆次當行。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木蘭是古時候的一位民間女子.從小練習騎馬,隨著年齡的增長技術不斷精深.時值可汗點兵,她的父親也在名冊上,和同村的許多年輕人都在次此出征中.她的父親因年老多病而不能勝任.木蘭便女扮男裝,給馬在集市配好馬鞍,替父親出征.逆黃河而上,翻越黑山,與敵作戰馳騁沙場十二年之久,屢建奇功.哈!男子可做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我看到木蘭從軍之事後便更加相信這個道理了。 重點在這裡!!!!!!!!!!!!!!!!::::::::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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