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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行為有哪些?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行為有: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視訊作品、計算機軟體等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書籍;

3、未經錄音錄影製作人許可,複製發行錄音錄影的;

4、製作、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作品。

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應以營利為目的,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影製品,或者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影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標籤: 著作權 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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