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財產現在離婚怎麼處理
- 綜合知識
- 關注:1.21W次
法律分析: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enrlm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