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判決書怎麼寫 判決書摘要怎麼寫

判決書怎麼寫 判決書摘要怎麼寫

1.判決書怎麼寫

刑事判決書的格式:***人民法院刑 事判決書(一審公訴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用)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羈押處所)。辯護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人民檢察院以*檢*訴〔 〕* *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罪,於****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者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等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人民檢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的意見)。被告人***辯稱……(概述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供述、辯解、自行辯護的意見和有關證據)。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概述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有關證據)。經審理查明,……(首先寫明經庭審查明的事實;其次寫明經舉證、質證定案的證據及其來源;最後對控辯雙方有異議的事實、證據進行分析、認證)。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論證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犯的什麼罪,應否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或者從重處罰。對於控辯雙方關於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採納,並闡明理由)。依照……(寫明判決的法律依據)的規定,判決如下:……〔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第一, 定罪判刑的,表述為:“一、被告人***犯**罪,判處……(寫明主刑、附加刑)。(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被告人***……(寫明決定追繳、退賠或者發還被害人、沒收財物的名稱、種類和數額)。”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處罰(如有追繳、退賠或者沒收財物的,續寫第二項)。”第三,宣告無罪的,無論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第(三)項,均應表述為:“被告人***無罪”。〕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判決書摘要怎麼寫 判決書怎麼寫

滿意請採納。

2.案情摘要怎麼寫

1、文書的格式,1/3或者1/2的分數。(本部分主要解決的內容)

2、案例中涉及到的實體法與程式法的知識,另外的2/3或1/2的分數。

對於題幹中給出的當事人是自然人還是單位要具體區分,這部分題幹中給出資訊則寫,沒給則略過,不是必須。

原、被告姓名題目中一般會提到,住址和電話在考試中不得出現真實資訊。

當事人為單位的,填寫法定代表人,為自然人的,只按照自然人填寫,法定代表人部分刪除即可。

原告:

姓名: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民族:___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被告:

姓名: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3.怎麼寫判決書

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1)x民初字第xx號

原告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

被告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址xxxxx。

原告xxx訴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於x年x月x日由xxx、xxx、xxx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xxx到庭,被告xxx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

被告辯稱:……

上述事實,有……證實

本院認為……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准予原告XX與被告XX離婚;

二、子女撫養……

三、探望權……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案件受理費xxx元,由原告(被告)XX負擔。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 月 日

書記員:

4.法院判決書怎麼寫

沒辦法給你上傳werd格式的,給你個樣本看看吧

****省**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刑初字第 號

公訴機關***縣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男,1965年4月22日出生於**省***縣,漢族,國中文化,農民,住****縣***鎮****村。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現羈押於**縣看守所。

**縣人民檢察院以**檢刑訴(20**) 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罪,於20**年9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於當日立案,並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

1、**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樊東方夥同罪犯**、**,於2008年2月29日23時許,攜帶鐵管、砍刀作案工具,竄至**縣**鎮**小區家屬樓院內,將**的捷達轎車砸壞,並把**從駕駛室拽出來,五人用砍刀和鐵管對其毆打。經鑑定,**所受損傷屬輕微傷,捷達車損失的價值為人民幣2500餘元。

2、20**年3月19日20時許,被告人**夥同罪犯**、**,持砍刀、鐵管等物竄至**鄉**村**的小賣部,無故將**打成輕微傷,並小賣部內設施、物品等砸毀(經鑑定價值為人民幣1300元)。

3、20**年3月24日晚,被告人**夥同罪犯**、**,以**在**縣**鎮**村欺負其女朋友**為由,手持鐵棍、砍刀等工具闖入**縣****鎮**村**的家中,在找尋**未果的情況下,即用鐵棍、砍刀等對**實施毆打,致**左側液氣胸、全身多處軟組織挫裂傷。經鑑定,**傷勢已構成輕傷。

為證明上述事實,公訴機關提交了罪犯**、**夥同被告人**供述,證人**、**、**、**、**、**、**、**等證言,鑑定結論,戶籍證明,扣押物品清單,照片等。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方對**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公訴機關提交的指控證據無異議。本案民事部分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被害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

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準確。被告人樊東方,持械隨意毆打他人並損毀公民財物,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予懲處。案發後,被告人家屬能夠積極對被害人給予經濟賠償,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集體合法財產和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打擊此種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一款(一)項、第二十五條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年7月28日起至20**年7月28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員 ****

二OO**年**月**日

書 記 員 ****

5.判決書如何寫

根據>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你朋友屬於盜竊公私財物,關於數額的確認是以被盜物品的市場價值來定的,關於數額的情節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為:(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所以你朋友一般情況下會判刑8年左右 關於所盜物品的價值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司法解釋 第五條 被盜物品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

對於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並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於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於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於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4、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貨物、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製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於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9、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訊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的,盜竊數額按當地郵電部門規定的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計算;銷贓數額高於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行動電話的銷贓數額,按減去裸機成本價格計算。

10、明知是盜接他人通訊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裝置、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使用者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應當以合法使用者的電信裝置、設施被盜接、複製後的月繳費額減去被複制前6個月的平均電話費推算;合法使用者使用電信裝置、設施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的月平均電話費推算。

11、盜接他人通訊線路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10的規定計算;複製他人電信碼號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9、10規定的盜竊數額累計計算。 (二)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 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即時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孳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併計算。

股票按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佈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 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如果票面價值已定並能即時兌現的,如活期存摺、已到期的定期存摺和已填上金額的支票,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可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

如果票面價值未定,但已經兌現的,按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尚未兌現的,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不能即時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或者能即時兌現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已被銷燬、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票面數額不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但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三)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紀念品,按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四)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分別計算;難以分清的,應當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五)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丟棄、毀壞的,無法追繳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應當根據失主、證人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確定原被盜物品的價值。 (六)失主以明顯低於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當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計算。

(七)銷贓數額高於按本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 (八)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九)被盜物品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應當按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託指定的估價機構。

6.法院的判決書的格式該怎樣寫

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06]X法刑初字第1號

被告人徐X,男,XXXX年X月X日生(16週歲),男,漢族,XX省XX市人,國中文化,無業,家住。。,XXXX年X月X日被逮捕,現在押於XXX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X盜竊一案,由XX市人民檢察院於XX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訴.並指派檢察員XXX出庭支援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XX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其擔任辯護人,經不公開開庭審理,現已審查終結.

XX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多次盜竊,價值7000多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予以證實.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後多次入室盜竊,價值7000多元.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證實,並經當庭質證,本院予以採信.

公訴人在公訴意見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處理上應教育為主,懲罰不輔.應依法從輕處罰.但屬多次且系入室盜竊,贓款物被揮霍,未能退賠,可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意見與本案事實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採納.

被告人徐X對起訴書指控的盜竊事實無異議,但辯解所得贓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本院認為,其辯解不影響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額贓款,對一名未成年人用贓款招待朋友,實屬揮霍。

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1.系未成年人;2.認罪態度較好;3.系初次犯罪.綜上,建議從輕得罰.其辯護意見與事實基本相符,量刑時予以考慮.但辯護意見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節,本院量刑應考慮本案的全部情節.

本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祕密手段多次入室盜竊作案,價值7000餘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徐X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刑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罰金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本判決書後次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上訴至XX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上訴的,提交上訴狀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審判長XXX

審判員。

審判員。

書記員。

XXXX年X月X日

7.案情摘要怎麼寫

1、文書的格式,1/3或者1/2的分數。(本部分主要解決的內容)

2、案例中涉及到的實體法與程式法的知識,另外的2/3或1/2的分數。

對於題幹中給出的當事人是自然人還是單位要具體區分,這部分題幹中給出資訊則寫,沒給則略過,不是必須。

原、被告姓名題目中一般會提到,住址和電話在考試中不得出現真實資訊。

當事人為單位的,填寫法定代表人,為自然人的,只按照自然人填寫,法定代表人部分刪除即可。

原告:

姓名: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民族:___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被告:

姓名: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8.判決書格式

1、標題分兩行書寫,第一行寫法院名稱,第二行寫文書種類,即民事判決書。2、編號在標題右下方寫編號,表述為[年度]*民初字第**號。如系經濟糾紛案件,案件性質代字為經字。3、訴訟參加人及其基本情況(1)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訴訟的,應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然後另起一行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提起反訴的,在判決書中還應表明各自當事人在反訴中的稱謂,如原告、被告。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應寫明是何種訴訟代理人,應具體寫明其稱謂: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託代理人,然後寫明其姓名等基本情況。(2)被告:除稱謂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況寫法同原告相同。(3)第三人:寫明其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4、案件由來和審理經過應表述為:……一案,本院於*年*月*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到庭參加訴訟。本案已審理終結。正文事實部分首先寫明當事人的請求和爭議的事實與理由,然後另起一行寫明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當事人雙方爭議的事實、理由及各自訴訟請求。即原告具體要求解決什麼爭議的問題,如何解決及其事實和理由;被告對原告訴訟請求所持的態度,陳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以表明雙方起訴或答辯各自所持的態度或依據。

標籤: 判決書 摘要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exnyg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