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小病大治有什麼後果 綜合知識 關注:7.63K次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並且在《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中,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 後果 小病 大治 醫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ez8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