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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是按房產證面積嗎

拆遷補償是按房產證面積嗎

並無房產證贈送面積這一說法,房產證上的面積通常來說必房屋的實際面積要小,所謂的贈送面積並未在登記的房產證中。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一、棚改和拆遷的區別

棚戶區改造是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實施棚戶區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

(一)補償標準規定不同:

1、棚戶區的改造補償:通常是居民補償,又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補償。

(1)產權置換包括:1:1.5的面積置換。

(2)房屋重置成新價格,即把房屋折算成價格,其與房屋的新舊、裝修、結構均有關係。

(3)其他的搬遷獎勵。

2、房屋拆遷補償: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包括: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3)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主導方式不同

棚戶區改造為政府主導並實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專案裡,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援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

二、有營業執照可以強拆嗎

符合強拆條件的,是可以強拆的。而且有補償賠償。

在有營業執照的商業用房拆遷中,是可以有房屋拆遷補償、營業損失補償、裝置搬遷補償、裝置損壞補償等補償專案。

拆遷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可以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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