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新量刑標準有哪些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新量刑標準有哪些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生產銷售假藥罪是一種行為犯,違反藥品管理法律,嚴重危害人體健康。與生產銷售劣藥罪相比,假藥罪的定義、犯罪物件、構成標準、社會危害性和處罰都有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刑罰更重,最高可判死刑,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最新量刑標準有哪些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新量刑標準,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不是行為犯嗎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行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是行為人出於營利的目的,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及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三、生產銷售劣藥罪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區別

生產銷售劣藥罪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銷售劣藥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進行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2.犯罪物件不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物件只能是劣藥,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物件只能是假藥。假藥和劣藥的範圍由《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

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生產、銷售劣藥行為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才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上屬結果犯。生產、銷售假藥行為只要足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就構成犯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

4.社會危害性不同。劣藥的實質是藥品質量和使用效能達不到標準規定和預期治療效果,而假藥多數情況下是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假藥”往往比“劣藥”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大,影響更加惡劣。

5.處罰不同:生產、銷售假鄉罪的法定刑要重於生產、銷售劣藥罪,前者法定最高刑為死刑,後者為無期徒刑。

結語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最新量刑標準規定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生產銷售假藥罪是一種行為犯,行為人出於營利目的,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與之相比,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定義、犯罪物件、構成標準、社會危害性和處罰都與生產銷售假藥罪有所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較重,最高可判處死刑,而生產銷售劣藥罪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條 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生產銷售假藥罪最新量刑標準有哪些規定

標籤: 銷售 量刑 假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kwv23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