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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鄉村執業醫師條件

報考鄉村執業醫師條件

1.參加鄉村全科執業醫師考試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2.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3.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4.申請參加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考生須符合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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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師證報考條件是什麼

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鄉村醫師證的執業範圍:

1、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2、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3、參加業務培訓和教育。

4、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5、獲取報酬,對當地的預防、保健、醫療工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是為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加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保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村民獲得初級衛生保健服務。

簡介: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到所在考點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領取《醫師資格證書》。該證書級別程式碼編碼為字母“XC”。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後經執業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醫師資格證書》“發證機關”和《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空白處加蓋紅色標識章,標識章全國統一格式,寬度根據內容調整,行高10.0mm,邊框粗3磅,內容為“鄉鎮/村”,字型為三號黑體。

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持與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簽訂的合同、《醫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到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所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執業地點限定為該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

鄉村醫生證報考條件

鄉村醫生證報考條件如下:

1、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2、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鄉村醫生考執業醫師的要求:《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

4、2010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

5、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2006版)》。

6、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7、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合同,保證獲取資格後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8、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全國統一醫師資格考試。

鄉村醫師證的執業範圍:

1、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2、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3、參加業務培訓和教育。

4、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5、獲取報酬,對當地的預防、保健、醫療工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是為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加強鄉村醫生從業管理,保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保障村民獲得初級衛生保健服務。

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報考條件

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報考條件如下: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9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以下四類人不可以報考:

第一,有鄉村醫生資格證,但是護理專業畢業。

第二,藥學專業不能報考鄉村全科。

第三,2019年後的中專衛生保健專業。

第四,只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沒有學歷的村醫。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報酬;

(六)對當地的預防、保健、醫療工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鄉村醫生報考執業醫師條件

農村醫學考完助理醫師後可以考執業醫師,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第五條 報考類別(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第三條試用期考核證明(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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