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

勞動法律關係是勞動關係為勞動法規所調整而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是勞動法律規範在實際生活中的體現。不同社會制度下的勞動法律關係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社會主義勞動法律關係,就是勞動關係為社會主義勞動法規調整所形成的權利與義務的關係。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決定了勞動法律關係的種類不同,同時,勞動法律關係的種類,也可以從勞動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來劃分。構成勞動法律關係的要素有: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就是依勞動法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係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公民和法人的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勞動法律關係的內容,即依勞動法規定,勞動法律關係主體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能夠引起勞動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必須是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事實,包括事業事件和行為兩類。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勞動法律關係主體

法律分析:勞動法律關係主體是指在實現社會勞動過程中依照勞動法律規範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勞動法律關係是勞動關係在法律上的表現,是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符合勞動法律規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就是依勞動法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係的參與者。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一方是自然人,包括本國公民、外國人(外國公民+無國籍人)。另一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具體而言,在中國是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

不同的劃分標準:勞動者的職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實際勞動法律關係關係、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最重要的)。按照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分為:

1、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法律關係。

2、勞動人民群眾集體所有制單位勞動法律關係。

3、勞動者個體經營單位勞動法律關係。

4、私營企業勞動法律關係。

5、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勞動法律關係。

6、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勞動法律關係。

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依據勞動法律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係的參與者,具體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法律關係是勞動關係為勞動法規所調整而形成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標籤: 法律 主體 勞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lw3gm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