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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電話號碼已經停了 是空的 別人欠我錢 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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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找不到沒有關係,你只要有他本人打給你借條、欠條、銀行轉賬、電話錄音、微信聊天截圖等等,能證明他欠錢不還的證據,再到他本人戶口所在地社群居委會打一張證明,連同起訴狀一起交到債務人當地人民法院,等待民事開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第一百四十四條 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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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我的錢,欠條要寫明債權人和欠款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資訊;欠款的種類、幣種、原因;欠款的數額、利率、期限;以及還款的時間、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重要的條款。《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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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協商方式:如果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如果對方在十五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 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二百一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 轉入訴訟程式,但申請支付令的-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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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起訴別人欠錢需要什麼手續1、去起訴別人欠錢需要以下手續:(1)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簡明扼要,內容應包括原被告的相關資訊,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2)攜帶相關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納訴訟費,相關證據包括借條、轉賬記錄或者欠條、以及欠款的緣由等證據;(3)法院受理後,等待法院通知開庭,法院開庭後會針對雙方舉證制證的情況,通過法庭調查、辯論之後依法作出判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二、起訴必須要符合什麼條件1、原告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若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行為;2、被告能夠明確識別為唯一的主體;3、原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原告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起訴的糾紛在法院的受案範圍之內的。

別人欠我錢,我不知道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但欠款有她的手印和名字請問我怎麼能拿回屬於我的錢呢?

要回別人欠自己的錢的方式如下:1、雙方進行協商;2、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民間借貸糾紛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債務人不還錢的要在3年內提起訴訟,否則超過時間再起訴法院是不會支援原告的請求的。欠錢不還怎麼起訴欠錢不還起訴方式如下:1、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2、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後,當事人應當及時繳納訴訟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單位裡有人欠我錢不還,四千塊錢,我只知道他的手機號碼、微信、單位地址?

欠錢不還除了起訴還可以到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工資,也可於單位協商解決,或者向公司工會申請調解。也可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或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該內容由 王國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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