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甘肅省陪產假
- 綜合知識
- 關注:1.98W次
法律分析:
可以根據當地政策進行產期陪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o5nr2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