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所得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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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的意思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總額減去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得到的應納稅所得額。應計算企業納稅所得額主要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應納稅所得額也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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