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幾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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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採用二審終審制度。而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因此離婚案件是二審終審,也就是說二審判決送達後及生效了。
當然,如果對二審不服,可以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但這不是終審程式。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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