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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可以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

公司可以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跟員工協商一致。

只要雙方對公司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合意,那麼便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不受其他限制。不過,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要支付員工補償金。

2.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出現有以下幾種情況,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 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 員工嚴重違紀;

(3) 員工造成重大損害;

(4) 員工同時建立兩個勞動關係,並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

(5) 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

(6) 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並且,員工出現有以上過錯,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時,公司也不用支付補償金。

最後,若是發現員工出現有相應過錯,公司想要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否則的話員工可以反駁,並且,若是雙方因此產生爭議的,可以積極去申請勞動仲裁等走勞動爭議解決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23年公司可以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嗎

標籤: 員工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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