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嗎 綜合知識 關注:6.96K次 對於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 員工 辭職 勞動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4v6o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