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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化程式設計理論

結構化程式設計(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進行以模組功能和處理過程設計為主的詳細設計的基本原則。結構化程式設計是過程式程式設計的一個子集,它對寫入的程式使用邏輯結構,使得理解和修改更有效更容易。

結構化程式設計理論

結構化程式設計方法是按照模組劃分原則以提高程式可讀性和易維護性、可調性和可擴充性為目標的一種程式設計方法。在結構化的程式設計中,只允許三種基本的程式結構形式,它們是順序結構、分支結構、(包括多分支結構) 和迴圈結構,這三種基本結構的共同特點是隻允許有一個流動入口和一個出口,僅有這三種基本結構組成的程式稱為結構化程式。結構化程式設計適用於程式規模較大的情況,對於規模較小程式也可採用非結構化程式設計方法。

在1965年提出的,是軟體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觀點是採用自頂向下、逐步求精的程式設計方法;使用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程式,任何程式都可由順序、選擇、迴圈三種基本控制結構構造。是以模組化設計為中心,將待開發的軟體系統劃分為若干個相互獨立的模組,這樣使完成每一個模組的工作變單純而明確,為設計一些較大的軟體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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