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金融理財

> 團體保險的特點

團體保險的特點

團體保險的特點
團體保險是以團體為保險物件,以集體名義投保並由保險人簽發一份總的保險合同,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向其團體中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它不是一個具體的險種,而是一種承保方式。團體保險一般有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等種類。團體保險的特點1.危險選擇的物件基於團體。團體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物件是團體而不是個人。因此,進行物件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2.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3.團體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4.團體保險使用團體保險單。團體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而不像個人保單那樣,通常針對單個的被保險人分別開立保險合同。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其變更等合同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5.團體保險的保險計劃具有靈活性。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於團體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3ezrm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