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行業輪動基金淨值
- 金融理財
- 關注:3.2W次
分紅政策: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方式或紅利再投資分紅方式,以投資者在分紅權益登記日前的最後一次選擇的方式為準,投資者選擇分紅的預設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才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至少分配1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全年合計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本基金年度已實現淨收益的50%;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g4ow9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