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金融理財

> 工傷怎麼給發工資

工傷怎麼給發工資

您好,工傷職工在停工休假治傷期間,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於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可能有區別,因此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與受傷上個月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樣,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都不得以各種

我們知道,如果員工工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的,需要進行工傷鑑定,確定工傷傷殘程度。員工在工傷期間,工資也需要發放。今天,小編整理了關於員工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職工因工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自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結論的次

工傷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

只要是工傷認定已經確認為員工的這種狀況屬於工傷無疑了。下面小編主要給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沒有工傷鑑定期間單位怎麼給發工資? 一、在我國沒有工傷鑑定期間單位怎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一、工傷認定下來廠子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屬於工傷的,先申報工傷事故認定,根據傷殘鑑定等級結果和受傷者收入水平及個人等因素,才能確定具體賠償專案和金額,而後再協商,無

工傷怎麼給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規定:

你是否申報了工傷 如果申報了工傷 等到工傷鑑定出來後 要求勞動仲裁,賠償你的誤工費用、傷殘補助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工傷休假期間,公司要按受傷前的標準支付工資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

工傷怎麼給發工資 第2張

第六十四條規定:

1、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 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3、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單位又拖欠工資不發,你可以去當地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傷期間,公司應該按照正常標準來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也可以等鑑定結論出來,一併仲裁。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和單位協商,無法協商一致,一年內去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 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

工傷怎麼給發工資 第3張

總結

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如果沒有認定工傷需要進行工傷認定,認定工傷後可以要求企業依照相關規定給予你應有的工傷待遇。 縱橫法律網 王彥霞律師

擴充套件閱讀,以下內容您可能還感興趣。

工傷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期間工資應怎樣發放?

職工在工傷期間,工資由原單位按月發放,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受傷前工資標準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故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與受傷前的工資標準是一致的。

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4、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停工留薪期期間的注意事項

1、嚴格遵守國家政策,落實停工留薪期待遇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中的“工資”,是指職工工傷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單位不能停發工資或降低工資福利待遇,這種做法是不人道的,也是極其錯誤的。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由單位負責護理,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後,即可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要注意兩種護理費用的時間節點。  

停工留薪期內,保障工傷職工的治療是“第一要義”,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把職工一丟了之。  

2、活學活用國家政策,規範停工留薪期管理  

停工留薪期的長短與享受待遇的時間有直接關係,必須科學規範管理。  

職工發生工傷後,雙方要按規定科學合理確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結束後,要及時辦理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待遇給付事宜。原則上講,停工留薪期滿,職工應回用人單位上班。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工傷職工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勞動的,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理。  

為避免職工小傷大養、擅自休假、不按要求復工等無理要求,用人單位在做好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保障與服務的同時,也要活學活用國家政策,進一步完善內部規章制度,明確違規行為處理依據,做到用政策和制度管人管事,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發

1.非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應按原工資標準給工傷職工發放停工留薪期工資。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4.但在實際中,很多單位是按照底薪,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等發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員工工傷期間工資是怎麼發放的,就發個基本底薪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標籤: 發工資 工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p4pgq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