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金融理財

> 可以追繳10年前社保嗎?

可以追繳10年前社保嗎?

有的專家認為,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係在於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係,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一年以前的社會費就未必討得回來了,員工一方往往要求用人單位補繳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以來的社會保險費。

可以追繳10年前社保嗎?

一、社保補繳方式:

1、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2、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3、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二、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其他相關材料。

標籤: 年前 追繳 社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vk1pg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