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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液化烴的定義

關於液化烴的定義

1、液化烴,指的是通過加壓或降低溫度等方式變成液態的烴類,如乙烷、乙烯、丙烯、石油氣等,或者說,經過加壓或降溫使之變為液體的烴類即為液化烴。

2、液化烴類物質都屬於甲類和甲A類火災危險性介質,具有明顯的火災爆炸危險性。液化烴的成分一般包括;乙烯、乙烷、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以及其他碳氫化合物,還有微量的硫化合物,屬多組分混合物。可以採取常壓下降低溫度或常溫下增加壓力兩種方式儲存。儲存溫度在-196~50℃之間。這種常溫下為氣體的混合氣,沸點很低, 自燃點一般在250~480℃不等。常溫、常壓下極易在空氣中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這種液化烴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密度一般比空氣重(甲烷、乙烯除外),洩漏後極易在低窪處積聚。

3、液化烴的點燃能量很低,一般都在0.25mJ左右(乙烷為0.25mJ,丙烷為0.26mJ,丁烷為0.25mJ),乙烯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點火能量僅為0.0096mJ,很容易被點燃爆炸。壓力下儲存的液化烴減壓或升溫都可以使其汽化,體積可在瞬間增大250~300倍,引起超壓爆炸。

4、液化烴可用作石油化工基本原料,如裂解制乙烯、丙烯、丁烯,也可用作燃料。

標籤: 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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