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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勞務派遣證單位派遣的農民工工資賠償單位是誰

2023勞務派遣證單位派遣的農民工工資賠償單位是誰

法律分析:一、2023勞務派遣證單位派遣的農民工工資賠償單位是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勞務派遣證單位派遣的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由用工單位進行清償,用人單位清償後,可以向責任人追償。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用工單位使用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派遣的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用工單位清償,並可以依法進行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解除勞務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基於勞務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勞務派遣單位的主營業務就是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向被派遣單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因此,勞務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基本一致。但在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基於被派遣單位無過錯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派遣勞動者適用勞務派遣的規定

1、被派遣勞動者的同工同酬權

同工同酬應當理解為從事相同的工作,工資及福利待遇應當大體相當。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待遇懸殊,身份歧視突出,同工不同酬現象嚴重,有些公司勞務派遣工工資與正式工工資要差一半以上。勞務派遣工與企業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2、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應當告誰

實踐中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時,用工單位往往以雙方不是勞動關係為由推諉,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3、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適用

(1)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2)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適用。

在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保護的規定中,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被派遣勞動者並非只是被派遣關係,其同勞務派遣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其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享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用工單位使用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派遣的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用工單位清償,並可以依法進行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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