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工傷鑑定賠償標準

工傷鑑定賠償標準

工傷鑑定賠償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工傷賠償。其中,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確定的傷殘等級,由工傷基金按以下標準,對工傷職工給予一次性補助,賠償基數為本人工資。一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5個月;三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1個月;五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8個月;六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6個月;七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9個月;十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7個月。此外,工傷職工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工傷鑑定賠償標準?

工傷鑑定賠償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保險職工待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具體標準如下:1. 工傷醫療費用:按照醫療費用發生的實際金額支付,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藥費、檢查費等。2. 工傷護理費:按照護理費用發生的實際金額支付,包括護理人員工資、護理用品費等。3. 工傷誤工補助金:按照職工工資的80%支付,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倍。4. 工傷傷殘津貼:根據工傷程度和職工工資水平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8倍。5. 工傷死亡補助金:根據職工工資水平確定,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倍。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標準僅供參考,具體賠償金額還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和確定。

工傷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問題分析:

工傷事故賠償標準是:

一、醫療費,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安裝殘疾輔助器具的,所需費用按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全支付。

二、伙食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放。

三、生活護理費,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

四、一次性傷殘補助全,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賠償標準,傷殘等級不同,其賠償標準他不同。五、-至六級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等級不同,其賠佳標準也不同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麥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充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一、工傷事故後賠償標準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二、工傷賠償的申請材料有哪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發生爭議,要想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必須先申請工傷認定,而認定工傷的前提必須是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認定工傷後,還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職工才能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三、工傷八級怎麼申請賠償1、工傷報告程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2、工傷認定程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式。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3、工傷鑑定程式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4、協商賠償程式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5、勞動仲裁程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式。6、審理程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提起上訴。7、執行程式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執行。8、申訴程式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式,但這一般很難。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賠償標準

一、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1、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礙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作為生活護理費;

(2)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二、可以賠付工傷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賠付工傷的條件如下: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標籤: 賠償標準 工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3lpl2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