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官銜級別

官銜級別

官銜級別

中國官銜,狹義指公務員職務與職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官職大小順序

【法律分析】:按級別大小依次排列: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所股級。

1、國家級正職。包括國家、、局常委、總理、全國政協、全國常委會委員長等國家頭號人物。

2、國家級副職。包括國家副、副、局委員、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全國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常委等。

3、省部級正職。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政協、省常委會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等。以及國家各部等。

4、省部級副職。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副、副、省政協副、省常委會副、省常委等、直轄市副、國家各部副等。

還有一些行政級別是正廳但是必須要副省級來兼任的,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常委或者副兼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資訊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官員級別劃分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等。

一、行政級別的解釋

1、行政級別是對於個公務人員或其他崗位職位級別的劃分,用於區分不同職位的上下等級。

2、上至,下至地方都有對應的行政級別。

3、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縣處級、鄉科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四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四級行政劃分。

4、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二、行政管理特點

1、一切行政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與國家權力相聯絡,以國家權力為基礎的。

2、行政管理是根據國家法律實行政務的組織活動。在執行中又能動地參與和影響國家立法和決策,制定是行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活動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會的公共事務,又執行階級統治的職能。

4、行政管理要講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過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監督和改革等方式,最優地實現預定的國家任務,並達到應有的社會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類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的一個特定領域,有它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性。

6、行政管理是一種工作上必要的一種工作能力,也是工商管理裡的必要的一門課程。

三、行政管理的職能

1、計劃

2、組織

3、協調

4、控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中國官員的級別如何劃分的?

中國等級劃分是如下:

(一)一級巡視員:十至八級。

(二)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四)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五)調研員:十九級至十。

(六)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七)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八)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九)主任科員:二十至十七級。

(十)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

(十一)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十二)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目前中國官階的詳細排列為 : 正國級(、總理等) 副國級(副、副總理等) 正部級(各省、、直轄市、、國家各部委、等) 副部級(常委、副、副等) 正廳級(各地級市、省廳、) 副廳級(各地級市副、或常委、省廳副等) 正處級(各縣、地級市各區區長、地級市行政或者事業局機關) 副處級(各縣副、副、副區長、地級市行政或事業局) 正科級(各鎮鎮長、各區縣下設局機關的、事處主任) 副科級(副鎮長、區縣副、副主任等 )

中國官員級別怎麼劃分?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等。

一級幹部:局常委、國家、副、委員長、總理、、政協;

二級幹部:局成員、處成員、副委員長、副總理、國務委員、副、政協副、最高院長、最高檢察長。

幹部:俗稱省部級,、部黨組、、、省常委會主任、省政協。

四級幹部:副部級、副省級。

五級幹部:俗稱司局級,、、地級。

六級幹部:副廳級、副市級。

七級幹部:俗稱縣處級,、市、。

八級幹部:副處級、副縣級。

九級幹部:俗稱科級,科長、市、縣、鄉鎮長。

十級幹部:俗稱股級,科員、股長、鄉鎮助理。

十一級幹部:縣以下公務員。

中國分為多少個行政級別?

我國的行政級別分為五級。分別是: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

綜上所述,關於中國行政級別一覽表的問題,上面已經劃分很清楚各領導的層次了,可以參考上面的內容來具體瞭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定。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定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由國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係,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國家根據人民、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定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標籤: 官銜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4l2r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