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2021年最新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

2021年最新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

2021年最新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

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規定了四種情況,包括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將決定相應的刑罰。

法律分析

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規定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七條中,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拓展延伸

2021年尋釁滋事罪定性要點和量刑指引

《2021年尋釁滋事罪定性要點和量刑指引》是一份針對尋釁滋事罪案件的最新指引檔案。該指引明確了尋釁滋事罪的定性要點,包括行為的性質、目的、方式等方面的要素。同時,該指引還提供了具體的量刑指導,根據不同情節的嚴重程度,給出了相應的刑罰幅度。此次更新的指引旨在確保對尋釁滋事罪案件的定性和量刑能夠更加準確、公正,以保障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法律界和執法機關應密切關注該指引的內容,確保在處理尋釁滋事罪案件時能夠遵循最新的法律要求,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結語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的規定,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包括隨意毆打他人、追逐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任意損毀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等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於破壞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行為,將依法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21年尋釁滋事罪定性要點和量刑指引》提供了更準確、公正的定性和量刑指導,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我們應密切關注最新法律要求,確保在處理尋釁滋事罪案件時遵循規定,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七條

標籤: 尋釁滋事 立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8l8kp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