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南斯拉夫分為哪七個國家

南斯拉夫分為哪七個國家

南斯拉夫分為哪七個國家

南斯拉夫解體後,分別成立了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北馬其頓、黑山、塞爾維亞這六個國家。在南斯拉夫解體的過程中,南斯拉夫的八個聯邦構成單位包括了六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北馬其頓、黑山、塞爾維亞,以及塞爾維亞境內的兩個自治省: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南斯拉夫分成幾個國家

南斯拉夫分成7個國家,分別是塞爾維亞、科索沃、黑山共和國、馬其頓、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這七個國家都是前南斯拉夫的解體,黑山於2006年6月3日開始,成為國家。

南斯拉夫分為7個國家

南斯拉夫可以分為7個國家,分別是塞爾維亞、科索沃、黑山共和國、馬其頓、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

塞爾維亞是前南斯拉夫的解體,2006年6月3日,黑山宣佈,隨後塞爾維亞繼承了塞黑在國際地位上的合法地位,克羅埃西亞於1991年6月25日,成立克羅埃西亞共和國,1992年被聯合國承認為國家。

黑山於2006年6月3日開始,2006年6月28日,承認黑山共和國為國家,斯洛維尼亞在1992年5月22日,成為主權的國家,馬其頓於1991年11月20日開始。

南斯拉夫分成幾個國家

南斯拉夫分成7個國家,分別是塞爾維亞、科索沃、黑山共和國、馬其頓、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

南斯拉夫是建立於南歐巴爾幹半島上的國家,一共經歷兩次解體,最終分成6個國家,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不被國際社會廣泛承認的科索沃。南斯拉夫解體後,成立的6個國家分別是斯洛維尼亞共和國、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塞爾維亞共和國、黑山共和國、馬其頓共和國。

南斯拉夫存在了88年,領土面積達26.6萬平方公里,人口2300萬,曾經是除蘇聯、中國以外,實力最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

南斯拉夫簡介

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簡稱南聯盟或南斯拉夫,是1992年-2003年期間存在於東南歐巴爾幹半島中部的一個聯邦制共和國,其前身是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南聯盟的塞爾維亞北部是多瑙河、薩瓦河、蒂薩河三大河流經的平原地區,是最重要的農業區,是著名的糧倉。多瑙河以南地勢逐漸升高,耕地減少,草地和天然牧場面積則逐漸增加,有摩拉瓦河貫穿於中部,形成以丘陵和山地為主的河谷地帶,是南北走向的交通要道,西部的德里納河與波黑交界。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南斯拉夫

南斯拉夫分為哪七個國家

南斯拉夫分為馬其頓、塞爾維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黑山等六個受聯合國承認的國家,以及一個只得到部份國家承認的科索沃。

南斯拉夫,是1929年至2003年建立於南歐巴爾幹半島上的國家,是以塞爾維亞族所建立的塞爾維亞王國為基礎,經兩次巴爾幹戰爭及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奧匈帝國解體,1918年12月1日,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聯合組成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王國,1929年定名南斯拉夫王國。

南斯拉夫一分為幾個國家?

南斯拉夫聯邦國一分為五。科索沃,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馬其頓,南斯拉

夫聯邦共和國(即塞爾維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g635m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