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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買賣沒有約定合同時間怎麼處理

新房買賣沒有約定合同時間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二手房購買合同沒有約定時間的,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明確寫明需要補充的時間內容,明確主合同即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正文內容,或者採用將主合同作為附件的形式,最後交由雙方簽字確認、署明日期

一、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簽訂合同後,發現有些事項協議不完善,往往會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論,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能從補充協議的內容中確定合同主體及相關權利義務,補充合同是獨立有效的合同,而不是原合同,因此,即使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補充協議的效力也不受影響;

2、補充協議內容不獨立的,必須結合原合同內容確定合同主體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補充合同實際上是原合同,原合同有效,補充協議有效;原合同無效,補充協議無效;

3、補充協議在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內容相互矛盾或不一致的情況,如果原合同和補充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兩份合同之間的矛盾或不一致,則必須以哪份合同的內容為準,補充協議的時間一般在之後,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訂購房合同籤補充協議有效嗎

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就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實實際操作上,“補充協議”的效力往往高於主合同。

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後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所以,補充合同的效力優於主合同的效力。

三、離婚後補寫的協議有效嗎

由於實際情況不斷變化,很多夫妻離婚後都會填寫離婚協議書,增加、減少或改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經雙方協商同意離婚後簽訂補充協議。只要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經雙方簽字、按指紋、寫明日期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訴訟離婚,那麼對於想要變更的離婚判決,雙方也可以在離婚後簽訂補充協議,並簽字必須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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